加强动物产品质量监管 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来源:江西日报 2018-09-17 09:27:36| 查看:次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从定点屠宰场(厂)采购猪肉等生猪产品,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加工、经营病死动物产品,以及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
各地有关部门要指导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猪肉及生猪产品等原料风险控制要求,确保猪肉及生猪产品原料来自定点屠宰场(厂),并做好原料采购使用记录,加强生产过程管理,确保生产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督促食品销售企业严把源头采购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要求,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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