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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落实兽药监管责任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未知 2013-04-02 09:39:17| 查看:

中国养猪网讯: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畜禽养殖企业兽药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确保畜禽产品及公共卫生安全,推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黄冈市畜牧局要求各市县区畜牧兽医局与各养殖企业签订《安全使用兽药责任书》、与市局签订《安全使用兽药承诺书》,强化畜禽养殖企业是兽药安全使用的主体责任意识,依法承担主体责任。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负责畜禽养殖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兽医人员的兽药法律法规、安全意识的培训;指导、监督管理相对人建立诚信机制,履行主体责任义务,畜禽养殖企业要依法依规使用兽药,确保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各县市区局按省局文件要求,积极通过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养殖企业进行宣传,并签订《安全使用兽药责任书》1326份,11个县市区畜牧兽医局与市局签订了《安全使用兽药承诺书》。通过两书的签订,更加明确养殖企业是兽药使用主体,更加明确兽药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促进我市畜产品安全保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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