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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试点生猪屠宰“一县一厂、集中检疫、冷链配送”

来源:未知 2012-11-24 10:35:30| 查看:

中国养猪网讯:

  为推动各地加强屠宰行业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完善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升肉品进餐桌前的安全水平,省商务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决定从2012年起,结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选择部分县(市)进行生猪屠宰“一县(市)一厂、集中检疫、冷链配送、冷藏销售”建设试点。
 

  试点工作目标是: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进一步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数量;鼓励屠宰企业以重组兼并、扩大规模等方式,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行业结构;鼓励、支持县(市)骨干定点屠宰企业完善地销冷链物流规划,改善企业冷链物流设施,提升冷鲜肉配送能力;制定乡、村(自然村)肉品零售网络布局规划,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为依托,实现所有“万村千乡”农家店零售肉品由本地骨干定点屠宰企业直接供货,其他乡、村(大的自然村)肉品零售摊点退路进店,冷藏销售,由当地骨干定点屠宰企业配送到店。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形成企业规范经营、政府高效监管、行业严格自律、舆论有效监督四位一体的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杜绝发生肉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试点建设内容是:(一)完善定点设置规划,优化屠宰企业布局。通过科学规划、支持鼓励兼并重组等形式,关闭、淘汰一批设施简陋、管理混乱的乡镇屠宰场,压缩一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定点屠宰厂(场)及落后产能,为优化屠宰行业布局,推动技术进步,促进行业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二)以审核清理为契机,清理整顿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标准要求和设置规划,对所有定点屠宰企业屠宰资格进行审核。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定点屠宰企业坚决予以关闭。(三)推动屠宰行业升级改造,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对符合定点屠宰设置规划、保证当地供应的重点屠宰企业,推动其进行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藏运输、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设备的标准化改造,全面提升肉品生产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四)引导本地骨干定点屠宰企业延伸产业链,扩大品牌肉市场份额。鼓励、支持本地骨干定点屠宰企业设置分割、加工车间,完善地销冷链物流规划,提升冷链配送设施条件,提高冷鲜肉、冻肉配送能力。实现农村肉品经营冷链配送、冷藏销售,真正保证农村群众食肉安全。(五)健全监管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认真落实对屠宰企业的驻厂(场)监管制度,建立生猪屠宰监管台帐与档案。认真落实不同屠宰环节责任人员履职签字制度和准宰通知制度。加快推进屠宰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申报试点须符合以下条件:1、全县(市)保留一个A类生猪定点屠宰厂;2、制定有当地乡、村两级农村肉品零售网店布局规划和农村肉品批发、零售店(点)设置条件;2、生猪屠宰管理和市场监管机构健全,办公场所、管理和监管人员、工作经费得到落实;3、监管制度和措施完备;4.保障措施完善,地方财政要落实扶持资金,保证项目资金需要。
 

  目前,试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省商务厅将会同财政厅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和条件,共同审核确定“一县(市)一厂、集中检疫、冷链配送、冷藏销售”建设试点县(市)。试点县(市)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试点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试点县(市)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报送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提交验收申请,省商务厅会同财政厅组织联合验收,从“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安排相应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通过联合验收的试点县(市)项目承接企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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