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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修建至养猪场生猪死亡 猪场索赔5700万

来源:未知 2012-09-19 16:37:54| 查看:

中国养猪网讯:

      由于养猪场胖修建高速公路导致猪场正常生产受影响生猪死亡,猪场要求赔偿5700万,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中国之声曾报道过辽宁省普兰店市"英巍"良种猪专业合作社因为皮口至炮台的皮炮高速公路修建,导致猪场正常生产受影响一事,今天上午,普兰店市"英巍"畜牧养殖场起诉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侵权案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早上开庭后,从物证到人证,双方的辩护针锋相对。庭审第一个深入点是有关距离的问题。去年10月,辽宁的皮炮高速公路正式通车,辽宁"英巍"良 种猪合作社距离主干道约210米,距离匝道最近处只有12米。养猪场认为按照农业部第7号令,种畜禽场要距离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而高建局也拿规定 说,已经建成的高速公路对养殖场的损害可以通过修建隔音墙等设施解决,而隔音墙已经修建。

  第二个焦点是关于损失和赔偿方面,养猪场提出的赔偿额是5700多万,包括已损失的以及预期收益搬迁费用等。关于养猪场究竟有多大损失,养猪场 方面今天在法庭上提交的证据是生产日报表;高建局方面说,养猪场没有提供2008-2009年的生产日报表,对损失数量表示怀疑。对此养猪场解释说,由于 管理原因只保留近半年的生产日报表。

  从下午开始,双方一直在围绕第三个争议点——高速公路的修建和养猪场内生猪的死亡是否有必然的联系在举证。在下午的庭审中,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 畜牧兽医研究所研究员冯书堂等三位专家做了养猪场方面的证人,进行论证。就高速公路造成养猪场疾病是否具有必然性,他们论证了高速公路,包括噪音、细菌、 尾气等污染对种猪和仔猪必然造成的影响,防疫力下降,易于感染疾病等;被告高建局方面指出,根据相关规定对养猪场周边环境及距离的要求,除了高速公路之 外,还存在包括村庄、学农基地,还有别的污染源,同时高建局出示调研报告认为,养猪场可以继续经营,无需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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