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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免检”病死猪肉堂而皇之流入“放心肉店”

来源:未知 2012-03-27 14:32:17| 查看:

  中国养猪网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公共频道《真相力量》报道,能吃上猪肉,曾经是中国老百姓富裕的标志。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猪肉进入百姓的餐桌已经是不是问题,但是瘦肉精、注水猪这些花样百出的手段也在时刻挑战着我们脆弱的神经。最近,日照莒县又有市民打电话反映,在他们那里,病死猪肉竟然也可以堂而皇之的走上餐桌。接到线索之后,记者来到了日照莒县的库山乡展开调查。跟随一辆收猪的车,记者走进了一家养猪场。

  不经检疫 病猪被顺利送进食品加工站

  在这家养猪场记者发现,这里总共养殖了20多头生猪。在养猪场的最里边,记者发现一头猪浑身发红,由于已经无法站立,只能躺在地上,不断的抽搐和哀嚎。记者很快得知,这头猪得的是"蓝耳病"。

  蓝耳病又称 "猪流行性流产和呼吸综合症","猪瘟疫",在我们国家被列为二类传染病。按照国家规定,得了蓝耳病的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处理。养猪场的老板告诉记者,一旦有猪得病,就必须把病猪与其他猪隔离开以防止疾病传播然后再进行"处理"。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养猪场老板所说的处理,竟然是被收购并且加工成肉食!

  症状如此明显的病猪到了兽医站能通过检验检疫么?记者在心中不禁打了个大大的问号。随后,记者跟随这头病猪来到了库山乡兽医站,一位工作人员对这头病猪进行了查看并很不以为然地说,这区区一头猪根本不用检验,直接送去食品站加工就行。

  而这个时候,记者观察到,车厢里的猪已经口吐白沫,抽搐的更为厉害。难以想象,这头病猪不仅不需要检验,还可以直接送到食品站加工。

  根据《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三章《屠宰与检疫》第十四条规定:运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生猪,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佩带畜禽标识。那么,这头快要死亡,而且没有任何畜禽标识和合格检疫证明的病猪,是否可以到库山乡食品站直接进行加工呢?带着疑问,记者跟随养猪场老板来到了与兽医站仅几米之隔的莒县库山乡食品站,这儿,就是猪场老板所说的生猪定点屠宰场。

  病猪加工后被送进"放心肉店"或水饺店

  当得知是兽医站介绍过来的,屠宰场的工作人员便用钩子勾住嘴把猪从车上拖到小推车上,然后直接推到院内的屠宰间。随后,这位工作人员就开出了三百块的价钱,见记者没有马上回答,立马加价到四百,并紧接着开始掏钱。

  这边正谈着价钱,另一边早已有工作人员把猪倒挂在钩子上,开始放血。那么,这些病死猪被加工后又如何处理呢?

  除了掺在正常的猪肉里卖之外,这些病死猪肉还可以绞成肉馅送给饭店",宋站长告诉记者,库山食品站加工的猪肉销往镇上和各个村子。而镇上的库山食品站放心肉店就是他自己开的店面。在食品站大院的一面斑驳的墙上,记者发现,上边写着《库山食品站服务承诺》的标语。记者依稀可以从中看到这样一项承诺:不收病死猪。离开屠宰场后,记者以顾客的身份进入了库山食品站放心肉店,在这里,猪肉的价格是十块钱一斤。

  “暴利+轻罚”让黑心商贩“勇往直前”

  记者算了一笔账,送到库山食品站屠宰厂的病猪是150斤,以七成的出肉率计算,可以出105斤肉。以莒县库山食品站放心肉店十块钱一斤计算,那么,这头病死猪可以卖到一千块钱。除去收购价四百元钱,放心肉店可以净赚六百元。利润高达150%。

  依据《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三章《屠宰与检疫》第十七条和第四章《经营与管理》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屠宰病死生猪,对检疫、检验发现的病害生猪以及生猪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正是养猪户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以及屠宰场高达150%的利润,让原本应该无害处理的病死猪流向了百姓的餐桌。

  据了解,当前制售病死猪肉案件,大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除非数额特别巨大的案件,一般刑罚较轻,判处几年徒刑以及一定数额罚款。一些犯罪分子服完刑重操旧业,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不怕轻刑、不怕轻罚",屡犯不止,甚至"边罚边犯"。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让百姓吃上放心肉"这么一句简单的口号如此难以实现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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