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深圳文锦渡检验检疫局在一名入境旅客的行李中发现一批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共15支,每支50ml。由于该名旅客未能提供任何检疫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批物品作退港处理。
动物疫苗属于生物制品范畴,为高风险类产品,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的疫苗或将对动物健康构成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相关规定,入境疫苗制品必须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准入境。深圳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旅客,出入境前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