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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部分市区禁养区完成搬迁 附禁养区搬迁情况

来源:大众网 2017-09-08 10:49:05| 查看:

  9月1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了山东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时间表。
 
  到2020年,山东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3%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或者委托他人对畜禽粪污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畜牧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率先实现上述目标。
 
  到2025年,山东畜禽粪污基本全量处理利用,农牧循环格局基本形成。
 
  为此,山东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圈舍标准化改造,配套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和储粪场、污水储存池。对第三方畜禽养殖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配备粪污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沼气发电、生物质气提纯、有机肥生产、运输和施用等设施设备。通过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
 
  同时在源头减量上,推广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等技术模式,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在过程控制上,推广发酵床、微生物处理、臭气控制等技术模式,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在末端利用上,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畜种、不同规模,推广全量收集还田、水肥(有机肥)一体化、能源化、基质化、清洁回用等技术模式,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山东还将严格落实养殖业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度和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控制在适养区内,认真执行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和相关技术标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对未执行环评或"三同时"制度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为了确保时间表按期执行到位,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省环保厅等部门要联合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各市人民政府开展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各市人民政府也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压实相关责任。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近期山东省部分市区禁养区搬迁情况
 
  11月底前 滨州市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全部关闭搬迁
 
  9月5日,滨州日报讯,目前,畜禽禁养和粪尿污染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记者就畜禽禁养区划定等相关工作采访了市畜牧兽医局。
山东部分市区禁养区完成搬迁 附禁养区搬迁情况
 
  全市10县区共划定禁养区219个,比2014年8个县区的原有方案减少45个;禁养区面积2075.26平方公里,比2014年减少1313平方公里。在此基础上,市畜牧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截至8月31日,全市累计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160家,养殖专业户513家,合计673家,存栏342万头/只,完成关闭搬迁场户任务量的94.8%、畜禽存栏量的94.4%。全市将于今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关闭搬迁。
 
  莱芜:加快推进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
 
  莱芜畜牧局消息,莱芜市指导各区组织力量对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开展全面摸底调查,依据省畜牧兽医局公布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规模标准逐场逐户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全市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33个、养殖专业户486个。
 
  通过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推进,截至8月30日,全市累计关闭搬迁481家(其中畜禽养殖场(小区)31家、养殖专业户450家),完成全部任务的92.7%。
 
  德州:尽快搬迁完毕
 
  9月5日,大众网消息,截至目前,平原县禁养区内374家畜禽养殖场已关闭搬迁90%。
 
  潍坊市禁养区养殖场(户)9月底前全面关闭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全市禁养区内拥有畜禽养殖场(小区)645家、养殖专业户5352家。截至8月14日,已累计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场(小区)434家、养殖专业户4010家,已完成全部任务量的74.10%。其中,奎文区达100%、诸城市达90%、高密市达88.61%、青州市达85%、临朐县达8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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