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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猪听闻涨价 乐安一猪贩见猪场无人竟盗走两头大肥猪

来源:中国江西网 2016-09-02 10:01:39| 查看:

  早晨去猪场购猪贩卖,打个电话给猪场老板,得知要涨价,心生不快;来到猪场四顾无人,竟萌生盗意,将猪栏内两头较大的生猪赶到自己骑来的三轮摩托车上就跑……9月1日,记者获悉,乐安县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审结了这起盗窃生猪的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收猪听闻涨价 乐安一猪贩见猪场无人竟盗走两头大肥猪
 

  据乐安县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邓某今年大概30岁,系乐安当地村民,是名猪贩子;陈某则是当地乡村一养猪场老板。2015年5月12日早晨5时许,邓某打算去陈某的生猪养殖场购买生猪。途中,邓某拨打了陈某的电话,陈某告知其今天生猪要涨价,邓某于是心生不快。
 

  骑着三轮摩托车来到了陈某的养殖场,四顾无人,邓某竟萌生盗意,趁四周没人,他将猪栏内两头较大的生猪赶到自己骑来的三轮摩托车上,随后驾驶三轮摩托车回到家中,并将偷来的生猪赶进自家的猪栏。当日6时许,陈某发现生猪被盗后,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经鉴定,被盗的两头生猪价值人民币4057 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生猪,价值人民币405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邓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与被害人达成协议,又积极退赃、退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因邓某此次犯罪系临时起意,另根据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宣告缓刑对邓某所居住的辖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故综合其犯罪的主观恶性、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从轻处罚。综上,该院遂于日前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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