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点评:猪被淹放生会触犯法规?
来源:中国网 2016-07-08 09:54:26| 查看:次 媒体报道,7月4日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康元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场内有6000多头生猪已浸泡在洪水中近20小时。由于环保和防疫等限制,生猪无法转移。大雨持续,养殖场内水位继续上涨,留守场内的员工在撤离前最后一次涉水走进猪舍,与自己精心饲养的生猪诀别,场内6000余头生猪已无生还希望。
然而,剧情到了5日有了反转。安徽省西商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成立的救援组于5日清晨5点赶到猪场,用铲车等救援工具想办法将生猪妥善运送出去。被淹的6000多头生猪有救了。
如果情况是另一种,即暴雨继续,救援无望,是否就要让这6000多头猪葬身于洪水?
猪是会游泳的,这已经是一个常识。最让人不能忘怀的是英国《每日邮报》2014年6月29日的一则报道,一群被过路水手遗弃在巴哈马群岛的小猪成为网红,因为这些猪会与游人一起游泳,并会讨要食物,这些猪已经在巴哈马群岛上建立家园,并因游客拍摄与它们共游乐趣视频,让它们成为网络明星。
猪既是人的财产,也是生命。如果在洪水来袭之时,以生命为重,放它们一条生路显然比那些伪善的放生要有意义得多,因为这样的放生是真正的救助生命,那些花钱买一些蛇、鼠来放生反而是危害生态和破坏环境。
但是,养殖者没有对这6000多头生猪放生是因为有环保和防疫等限制,而非养殖者舍不得自己的财产丢失。那么,这些环保和防疫规定有哪些呢?
一个最直接的法规是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畜禽规模化养殖的范围、资格、环境保护监管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包括新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要依法进行环评;养殖场和小区报批建设的环节需要在环评文件中明确废弃物的处理措施;要建设与其产能规模相适应的废弃物贮存、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建设不合格或不能正常运行的不允许投产和使用;粪肥、沼渣、沼液还田要考虑土地消纳能力,严禁随意处置畜禽尸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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