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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驱使和监管不利让食品安全面临巨大尴尬

来源:中国养猪网 2013-08-11 09:02:36| 查看:

  中国养猪网讯:

      导读: 国内食品界盛产“毒品”好像是众所周知,从“苏丹红鸭蛋”到“黑心馒头”到“毒奶粉”再到现在的“毒腊肉”一直从出不穷,真是具备涉及范围广,经历时间长,顽固不化,形式多样的特点……

  新闻回顾:

  近日,有新闻爆料“江西新余病死猪‘毒腊肉’竟畅销市场”报道中称:新余市良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日前在该市一处深山里,查获一个用病死猪制“毒腊肉”的黑作坊,当场查获未经检疫的库存病死猪肉1000余斤及部分尚未销售的成品腊肉。据查,这个黑作坊在不到一年时间里,使用大量病死猪肉,加工制造“毒腊肉”,涉案金额13万多元。这些“毒腊肉”全部流入了市场,并堂而皇之地上了百姓的餐桌。报道中更有对“毒腊肠”制作“工艺”和黑作坊环境的详尽描述,令人作呕!报道称犯罪嫌疑人曾某在生猪屠宰行业里“摸爬滚打”了多年 ,生意之所以做的风生水起是通通过当年的“老关系”,可以在新余、樟树等地专门收购私自宰杀的病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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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类似这样的事件仅仅今年来看也不止一起,2013年5月5日,海峡都市报报道,福建南靖县的两名被当地镇政府雇请来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的工作人员,将捡来或以几毛钱一斤买来的病死猪,私自屠宰后,运往湖南、广东等地,最终流向了餐桌。

  事件频发,监督何在?

  显而易见这两起“病死猪肉流向餐桌”的食品安全事件中有个惊人的相同点即都有“关系”有乘职务之便嫌疑!

  新闻事件一中曾某依靠当年在生猪屠宰行业里积攒的多年的“关系”和“人脉”能顺利的收购的到大量的病死猪,从这一层关系中我们仿佛已经看到了肮脏的生产环境背后隐藏着的更为肮脏的利益链条,体会到人性道德被利益绑架的愤怒和悲哀!而新闻事件耳听起来有些可笑,政府一直在讲病死猪要无害化处理,于是下血本自己花钱雇佣了两个人专门来处理这件事情。却不料家贼难防,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更好笑的是,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这样一套程序绝不仅仅是两个人可以独立完成的,可见当地对这一行为全链条式的监管缺位到了何种地步!

  2005年,农业部《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和食用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归档等工作。对非动物疫病引起死亡的动物,应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指导下进行处理。

  那么为何事件中的几位犯罪嫌疑人可以轻易地捡到或买到各种病死猪?并将如此庞大数量的病死猪肉运输来去自如?这一层层的关系走下来要涉及到多少人,为何每一层都如此顺利?若说其中有“职务之便”,那么当地动物防疫部门的监督何在?

  监督关卡不在于多而在于严

  关于生猪屠宰问题理论上,在县以上政府设定的固定屠宰点宰杀的猪肉,必须有专业检疫人员,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加盖合格验讫印章或者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志。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但多年来,“病死猪问题”不仅没有销声匿迹,反而四处出没,监管为何形同虚设?

  2010年10月20日,中央编办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意见》。多个部门各有分工,除规定农业部负责“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检验、认定和查处”环节外,卫生部门、工商总局等也各司其职。多头管理的局面有所改善,但实际情况的错综复杂往往给了监管者互相推诿的借口。

  中国式监管模式应走向开放和民主

  在经历了众多的食品安全事件之后,我们不得不思考我们的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出在了哪里?监管部门的失职和渎职!我们提倡食品安全监管走向民主,让更多的媒体、非政府组织和民众直接参与进来,应支持市场组织的维权机构以及足以令不法厂商倾家荡产的集体诉讼机制。围绕着行政监管机制,建立起一套以舆论为监督,以法律为后盾的立体防护,三管齐下,类似“病死猪肉”的问题才会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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