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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双汇”看食品安全的背后

来源:中国养猪网 2013-07-08 09:17:39| 查看:

中国养猪网讯:

  从“瘦肉精”到“收购案”到“虫子”双汇一直很火
 

  2011年央视315节目《"健美猪"真相》曝光河南双汇集团下属的分公司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在食品生产中使用“瘦肉精”猪肉事件,次日全国各大超市双汇火腿下架,7月双汇集团将深埋处理3769吨肉制品损失约6200万。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双汇都在“瘦肉精”的阴影下精神萎靡,据悉,双汇或因瘦肉精事件损失收入近200亿元。当时的头条纷纷爆出“瘦肉精成行业潜规则” 据称问题企业不仅双汇一家,极大地伤害了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感,“瘦肉精”这几乎成了食品问题的代名词。

  时隔两年,2013年5月29日,“双汇总计71亿美元收购世界最大猪肉生产商美国食品巨头史密斯菲尔德”双汇的这一举措再一次震惊国人。之后因为异国收购牵扯到的执行标准的问题,“瘦肉精”在中美两国的是否执行统一标准的议论引起了网民、消费者、和政府的关注和讨论。

  就在“收购案”还未平息,双汇火腿肠接连发生质量安全问题,使消费者一度谈“双汇”色变之时。双汇近日又被爆出“火腿肠吃出虫子”的问题。称消费者当场呕吐。一连串的质量安全事件的频发让双汇这两年一直“活跃”在肉类食品界,一直很火!
 

  一个“双汇”映射出形同虚设的层层关卡
 

  其实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止一次的出现也不是一直出现在一个企业,双汇只不过是一个典型代表。但是通过一个双汇的问题可以映射国内出形同虚设的层层监督关卡。

  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七种“瘦肉精”。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要检测出“瘦肉精”,无论是检测肉、肝脏,技术上并没有困难,但因目前分头管理的现状,往往使效果打了折扣;而畜牧部门又没有强制执法权。

  理论上,在县以上政府设定的固定屠宰点宰杀的猪肉,必须有专业检疫人员,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加盖合格验讫印章或者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志。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但多年来,“瘦肉精”不仅没有销声匿迹,反四处出没,甚至以“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为广告语的业内巨头双汇也牵涉其中。监管为何形同虚设?

  2010年10月20日,中央编办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意见》。多个部门各有分工,除规定农业部负责“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检验、认定和查处”环节外,卫生部门、工商总局等也各司其职。多头管理的局面有所改善,但实际情况的错综复杂往往给了监管者互相推诿的借口。
 

  中国式监管模式应走向开放和民主
 

  最可怕的,莫过于监管部门的失职和渎职。在每次公共安全的危机之中,每每看到的就是拙劣的作秀、严厉的信息控制和舍卒保帅的问责惩处。表面文章做足,制度内在的毒瘤依然顽固,然后悲剧不断重演——这就是中国式监管模式的宿命。三令五申之下,问题层出不穷,不能仅局限于问责一些基层官员。

  在经历了众多的食品安全事件之后,我们不得不深思一个“双汇”背后隐藏的诸多的威胁到食品安全的问题。我们提倡食品安全监管走向民主,让更多的媒体、非政府组织和民众直接参与进来,应支持市场组织的维权机构以及足以令不法厂商倾家荡产的集体诉讼机制。围绕着行政监管机制,建立起一套以舆论为监督,以法律为后盾的立体防护,三管齐下,类似“瘦肉精”们“虫子”们才会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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