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南市畜牧兽医局部署开展执业兽医注册及备案
来源:中国畜牧网 2012-08-24 16:58:19| 查看:次中国养猪网讯:
为切实加强执业兽医管理,规范执业兽医从业行为,稳步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青岛市畜牧兽医局通知精神,日前,胶南市畜牧兽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执业兽医注册及备案工作的通知》,决定在自8月份起全市范围内开展执业兽医注册及备案工作,本次集中注册(备案)工作要求于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备案)对象为取得国家农业部颁发的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并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动物诊疗(辅助)活动的从业人员,注册及备案地点在各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站。为切实做好执业兽医注册及备案工作,该局对申报材料、方法步骤、证书换发与补发、执业兽医监管以及执业证填写规范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注册及备案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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