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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开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兽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来源:未知 2012-03-12 16:15:32| 查看:

  为巩固兽药GSP建设成果,规范兽药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证兽药产品质量,最近,莱西市畜牧兽医局决定3月份在全市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兽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下发了《莱西市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兽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明确了整治范围与重点:

  一是原《兽药经营许可证》已过期,但仍经营兽药且拒不执行兽药GSP的兽药经营业户。

  二是自立门头经营兽药,但尚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证》的单位和个人。

  三是借鲜奶收购、饲料销售和牲畜人工授精之机销售兽药的单位和个人。

  二、明确了行动时间。专项整治行动从2012年3月1日开始,到3月31日结束。

  三、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畜牧兽医局成立打击无证经营兽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畜牧兽医局局长田树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吕东君任副组长,兽药饲料管理科、各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兽药饲料管理科,孙义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与实施。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动监站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加强对兽药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无证兽药经营业户增强守法意识,尽快自动退出兽药经营行业。教育持证兽药经营企业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监督、举报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为保证整治效果,集中整治采取两个动监站配合行动、联合执法的方式。凡自查自纠阶段未能自动退出的兽药经营业户,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后,一律立案,依法严厉查处。

  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各动监站、有关单位应积极与食品安全、工商、公安等部门沟通,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专项行动中,对涉案数额超过5万元的,要及时移交公安处理,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五是加大考核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市局兽药饲料管理科执法人员将深入各动监站检查督导。2012年,市局将把清理无证经营兽药行动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自4月1日起,凡年内出现无证经营兽药现象并被市畜牧兽医局或上级有关部门查实的,除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外,还将在年末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凡被青岛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查实并通报批评的,扣除兽药管理工作总分。

  六是加大监督力度。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效果,达到预期目的,市局设立专项整治行动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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