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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部分地区出台生猪及其产品调运补贴方案

来源:浑南区农村发展局 2018-10-30 13:01:45| 查看:

 
 
浑南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补贴方案
 
为有效应对当前非洲猪瘟防控的严峻形势,降低我区生猪存栏造成的疫情风险,浑南区特制定生猪及其产品调运补贴方案。
 
一、总体目标
 
区政府本着解决我区生猪饲养场(户)出栏难、调运难、处置难的问题,出台补贴方案,促进生猪的出栏、调运、处置工作。
 
二、补贴范围
 
1、浑南区内饲养生猪的养殖场(户)。
2、浑南区内调运生猪并在区内屠宰的产品销售经纪人。
3、浑南区生猪屠宰场。
 
三、补贴内容及标准
 
1、出栏补贴:浑南区内生猪饲养场(户)在规定时限内出售达到出栏标准的生猪,经检疫检验合格,出具《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后,补贴150元/头;
2、销售补贴:浑南区内调运生猪并在区内屠宰的产品销售经纪人,屠宰、销售后,补贴100元/头;
3、屠宰补贴:浑南区生猪屠宰场屠宰超过200公斤生猪,补贴100元/头。
 
四、实施步骤
 
1、浑南区内生猪饲养场(户)在出栏前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受理后通知村级防疫员到现场实施临栏检疫,经村级防疫员、包保人确认出栏生猪临床健康后,留存视频或照片,在《浑南区生猪出栏确认表》(附表1)中签字。经临栏检疫合格后,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动物及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
2、生猪调运产品销售经纪人将生猪调运我区屠宰企业后,主动上交《动物及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并出具每批次生猪称重单,并在《浑南区生猪调运产品销售明细表》(附表2)中填写相关内容,驻场官方兽医和经纪人签字确认。
3、浑南区生猪屠宰企业按照《浑南区超重生猪屠宰明细表》(附表3)中相关内容规范填写,并由驻场官方兽医、屠宰企业法人签字确认。
 
五、实施时限
 
自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2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沟通,积极工作。
2、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村级防疫员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省市“生猪不得调运出区,产品不得调运出市”的原则。
3、落实包保人责任,每批次生猪出栏确保到场监管,每日并将出栏情况汇总上报街道。
 
附件:1、《浑南区生猪出栏确认表》
           2、《浑南区生猪调运产品销售明细表》
           3、《浑南区超重生猪屠宰明细表》
           4、《浑南区生猪调运产品销售经纪人一览表》
浑南区农村发展局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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