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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存放的基本常识

来源: 2016-10-09 14:39:49| 查看:

控制兽药质量的变化,保证兽药的质量和疗效,对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都有相应的规定。有关人员在熟悉药品的理化性质外,还必须掌握兽药贮存的基本方法。


 

  1.在空气中易变质的兽药。如遇光易分解。易吸潮。易风化的药品应装在密封的容器中于遮光、阴凉处保存。

  2.受热易挥发、分解和易变质的药品,需在3一l0℃温度下冷藏保存。

  3.易燃,易爆,有腐蚀性和毒害的药品。应单独置于低温处或专库内加锁贮放。并注意不得与内服药品混合贮存。

  4.化学性质作用相反的药品。应分开存放,如酸类与碱类。

  5.具有特殊气味的药品。应密封后与一般药品隔离贮放。

  6.有效期药品,应分期、分批贮存井设立专门卡片,注意近期先用。以防过期失效。

  7.专供外用的药品,因其常含有剧毒药品成分,应与内服药分开贮存。杀虫、灭鼠药有毒,应单独存放。

  8.名称容易混淆的药品,要注意分别贮存,以免发生差错。

  9.药品的性质不同,应选用不同的瓶塞,如氯仿、松节油,禁用橡皮塞,以免溶化,宜用磨口玻璃塞;氢氧化钠则相反。另外,用纸盒、纸袋、塑料袋包装的药品,注意防止鼠咬及虫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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