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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实行生猪机械化屠宰 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来源:冷水江市畜牧水产局 2016-12-08 14:55:06| 查看:

  清洗、电麻、刺宰、二次清洗、烫毛脱毛……一头生猪经过机械化屠宰流水线,不到一个小时,新鲜的猪肉经检疫检验合格后进入配送车间。整个操作过程中,生猪吊挂不落地,肉品干净、卫生,这是冷水江市新九唐肉联有限公司屠宰场生猪机械化屠宰过程中的一个缩影。机械化屠宰,正以崭新的姿态,踏上冷水江市牲畜定点屠宰行业历史的新舞台……

冷水江:实行生猪机械化屠宰 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告别手工屠宰时代
 

  多年来,冷水江市城区牲畜屠宰一直在冷水江市牲畜定点屠宰厂进行。该厂地处冷办同兴村,紧靠环城北路,周边为居民生活区,每天凌晨三四点钟,与之一河之隔的冷新村村民李柳芳总会被进入该场的运猪车辆吵醒,尔后,宰场里此起彼伏的牲畜嚎叫声,扰得其无法安睡。“杀猪声、臭味、尿骚味充斥着整片空间”,周边群众苦不堪言。
 

  冷水江市牲畜定点屠宰厂建于2008年,其起点低,实行的是传统纯手工宰杀工艺,厂区设施简陋、光线昏暗,无污水处理设施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厂房年久失修,厂内设施陈旧,如猪栏已是铁锈斑驳,水泥板道破损空洞随处可见。几把杀猪刀、一条架凳、两三个壮汉,便可着手进行生猪屠宰。由于受条件限制,屠宰设施简陋、屠宰秩序凌乱、污水四溢横流、异味冲天刺鼻,食品质量安全堪忧。
 

  如此落后的生产条件,显然已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规定,动物屠宰场所“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要)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生猪屠宰厂(场)应当有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应当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据了解,该厂因设施、环保、卫生、动物防疫等条件不合格,2013年起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被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列为了关闭取消的对象。“这个屠宰场关闭,体现了政府对我们老百姓的关心,我们今后就不要再受这异味熏洗、噪音折磨了,这是激动人心的事”,附近居民李柳芳如是说。历史潮流不可逆,民心背向不可违,因此,关闭老宰场,势在必行;关闭老宰场,迫在眉睫。
 

  开创机械化屠宰新纪元
 

  2013年,针对城区定点屠宰厂存在的选址位于中心城区、不利于规范化管理等诸多问题,冷水江市启动了新屠宰厂异地新建项目,该项目同时列为了娄底和冷水江市两级政府精心设计规划的重点民生工程。经公开招投标,由冷水江市新九唐肉联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按国内屠宰行业三星级以上标准开工建设。2016年3月,冷水江市新九唐肉联有限公司屠宰场正式建成,此后,顺利通过环评,依法取得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依法取得了娄底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具有A类屠宰资质的许可证,是目前娄底范围内投资最大、建设档次最高的花园式、现代化屠宰企业。公司位于中连乡金湾村,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36亩,现年屠宰生猪能力可达9万头。公司远离居民生活区,厂区花园式设计,绿化隔离带纵横交错,建有待宰车间、屠宰车间、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系统等现代化设施;生产线实行机械化操作,采用电脑视频监控,污水处理系统采用国内最先进的生产工艺,经处理后的水可达国家三级排放水质标准。市牲畜定点屠宰厂关闭后,该屠宰场将负责全市城区定点屠宰工作。据了解,该场自今年5月份开始试运营已半年有余,员工经过系统的培训,已熟悉流水线的各项操作工艺,日屠宰生猪能力可达200头以上。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该场的正式运营,将彻底扭转我市以往牲畜屠宰场点设施简陋、操作落后、卫生不达标的局面,真正实现牲畜屠宰过程机械化、无污染化,能够有效规范冷水江市新鲜肉市场供应,更大幅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筑牢肉品质量安全防线
 

  路漫漫其修远兮。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始终是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是各个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宰场检疫检验是保证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防线,市畜牧水产局局长扶竹清表示,现在,我市定点屠宰监管职能已经正式移交畜牧部门,我们将落实好官方兽医24小时驻场检疫制度,严把待宰牲畜入场关、宰前检疫关、屠宰同步检疫关、宰后检疫检测和无害化处理关。做到对每批次生猪进场严格查验产地检疫票证,开展“瘦肉精”抽检,严格禁止病死猪、公母猪等病害残次猪进入宰场。同时,对屠宰过程实行全程电子监控,进行屠宰同步检疫,监督屠宰企业开展肉品品质检验,对不合格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此,冷水江市新九唐肉联有限公司也向广大市民郑重承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采用全程流水线操作,实行严格的检疫检验;坚决杜绝屠宰公母猪、病死猪,杜绝注水肉;绝不谋求暴利,肉品出厂价绝不高于邻近周边县市的价格;实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
 

  排除肉品质量安全“地雷”
 

  规范屠宰秩序,必须建立稳定的定点屠宰市场,这是落实肉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客观要求,是确保肉品市场持续供应的客观要求。私屠滥宰一定范围内的存在,将使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变为空谈,病害动物、残次动物不可避免地流入市场,将给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带来威胁。因此,打击私屠滥宰势在必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的,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2016年,全省范围内部署生猪屠宰“扫雷”行动,重点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要求畜牧、公安、食药等部门集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针对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普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销售和屠宰病死猪、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龙云利表示,私屠滥宰行为危害大,必须予以坚决打击。我市将结合全省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强化部门配合,全面查“雷”,果断排“雷”,迅速清“雷”,对典型案件实行高曝光度和刑事问责,让广大市民真正吃上放心安全的肉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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