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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七家兽药企业被重点监控

来源:农业部 2017-04-28 14:58:37| 查看:

  近日,农业部发布《农业部关于2017年第一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公布了2016年第四季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其中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抽检34批,合格33批,不合格1批(如表),合格率97.1%;兽用化学药品、中兽药监督抽检4754批,合格4567批,不合格187批,合格率96.1%。2016年第四季度兽药抽检合格产品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兽药信息网”的“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查阅。

农业部:七家兽药企业被重点监控
 

  此外,农业部根据重点监控企业划分原则,判定以下7家企业为重点监控企业。
 

  (一)永济市瑞普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当期兽药质量通报涉嫌违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
 

  (二)合肥爱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当期兽药质量通报涉嫌违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
 

  (三)黑龙江省北安市飞龙动物药厂(当期兽药质量通报涉嫌违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
 

  (四)江西鑫维药业有限公司(当期兽药质量通报涉嫌违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
 

  (五)四川省泰信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当期兽药质量通报涉嫌违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
 

  (六)四川国泰动物保健药业有限公司(当期兽药质量通报涉嫌违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
 

  (七)成都方园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全年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低于50%(包括50%)2批次以上,二季度、三季度共2批)。
 

  农业部要求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对符合从重处罚规定情形的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对符合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应实施撤号、吊证处罚。对鉴别检验不合格的,各检验机构要进一步确认是否存在改变制剂组方、非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为行政处罚提供技术支持。
 

  对通报的假劣兽药,各地要集中力量组织查处,责令生产企业召回销毁假劣兽药,对相关违法企业要实施飞行检查,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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