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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举报饲料兽药违法生产经营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来源:爱猪网 2016-08-15 15:21:53| 查看:

  近日,广州农业局公布农业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举报人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奖励举报7类农业领域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农业投入品(农药、种子、肥料、饲料、兽药)的生产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动物防疫检疫,渔业管理,海域使用及水生动物保护等七个方面的违法行为。
 
广州举报饲料兽药违法生产经营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原文如下:
 

  《广州市农业局关于举报农业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以下简称“《举报农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经市法制部门审查通过后,已于8月10日正式实施,奖励举报7类农业领域违法行为,举报人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制订背景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农业领域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农业生产、农产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农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市民健康、食用农产品安全,广州市农业局制订了《举报农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
 

  《举报农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是2012年《广州市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农资产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修订和完善。与原《农资产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相比,新《举报农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奖励范围涵盖了广州市辖区内农业部门监管领域,并且奖励标准大幅提高。
 

  举报七类违法行为有奖
 

  被举报的对象属于广州市农业部门监管职责范围,主要包括:农业投入品(农药、种子、肥料、饲料、兽药)的生产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动物防疫检疫,渔业管理,海域使用及水生动物保护等七个方面的违法行为。
 

  凡是发生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上述领域违法行为,均可向广州市农业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后,根据《举报农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确定的不同标准给予奖励。
 

  重大案件举报实行重奖
 

  《举报农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规定,根据线索信息、违法事实以及证据情况,举报划分为三个等级,并按照举报信息的查证情况、涉案金额、处罚类型等标准计算奖励金额,最低可奖励1000元,最高可奖励30万元。相对于原《农资产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所规定的最低500元、最高10万元的奖励标准,《举报农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的奖励金额大幅提高。
 

  自2012年以来,市农业局设立了举报奖励专项资金,每年均有市民获得该项奖励金。2016年上半年,市农业局根据举报查获一宗兽药违法生产案,现拟奖励举报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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