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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出栏过百万的养猪大市"全市禁养"?看政府怎么回应

来源:新牧网 2017-11-24 09:20:24| 查看:

 近期,广东省四会市全市禁养消息传出,引起大量关注!四会市作为广东省最大的养殖重地,每年向外地供应的生猪量高达100多万头,如若真的施行全区域禁养,广东省猪肉供应也将受到较大的影响。
 
广东省四会市全市禁养消息传出
 
  四会市养猪业的命运将会如何?记者采访了四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和一线养殖户了解情况。
  
  四会清拆禁养区内养殖场
  
  11月30日前拆完者补偿300元/平方
  
  2017年10月底,广东省四会市全市禁养消息传出,引来大量关注。四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表示,早在2013年6月就已经发布《四会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和《四会市城区畜禽禁养区划定范围图》,这次四会对养殖场清拆行动依然是按照2013年的政策执行。
  
  四会多数养殖场是这种鱼猪混养模式
  
  广东省最大养殖重地——四会市,传出全市禁养的消息
  
  据悉,四会市多次被评为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四会市农业污染源(畜禽养殖)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莫伟冬介绍,四会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四会市生猪出栏量118.49万头,四会市本地猪肉市场年消费量约14万头。这意味着,四会每年向外地供应的生猪量高达100多万头,甚至更多。
  
  正是这样一个养猪大市,在10月底传出全市禁养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据了解,此次禁养风声源于一份盖有“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字样公章的《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征求<肇庆市畜禽养殖区域调整划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肇环函【2017】599号)。记者从这份文件中看到,肇庆市东南片区全部行政区域划定为禁养区,其中包括四会市。
  
  该意见稿提到:2017年底前,所有位于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以及规模以下畜禽养殖,都必须停止养殖活动并拆除相关设施;已获得相关行政许可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由属地政府督促其于2018年2月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鼎湖区和新区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2013年已下发文件开始执行
  
  对此,四会市农业污染源(畜禽养殖)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答复称,四会市有关部门于10月18日收到《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征求<肇庆市畜禽养殖区域调整划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肇环函【2017】599号),并按照要求对该征求意见稿作出回复。
  
  11月20日,该办公室工作人员刘永豪表示,截至目前,该办公室尚未收到《肇庆市畜禽养殖区域调整划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后的最终正式文件。
  
  该办公室表示:四会市暂未出台全区域禁养的文件。
  
  然而,四会市大量的养殖户确实收到了清拆的通知。对此,刘永豪介绍,四会市开展的农业污染源(畜禽养殖)整治行动,是对现行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实施清理清拆,对全市范围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养殖场(户)依法查处,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全区退养”。
  
  而现行的畜禽禁养区划定仍然是按照四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28日印发的《四会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四府办【2013】50号)和四会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1月26日发布的《四会市城区畜禽禁养区划定范围图》文件执行,不存在扩大禁养区范围的说法。
  
  不过,刘永豪表示,为切实解决四会市环境污染不断加重的态势,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水体安全,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对全市范围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养殖场(户)进行依法查处和清拆。
  
  此次整治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自行清理阶段,要求现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按要求自行关停并全部拆除畜禽养殖栏舍。
  
  二是依法清理阶段,要求现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由当地镇(街道)负责组织清拆栏舍,在2017年11月30日前全部清理清拆完毕;要求全市范围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养殖场(户),由镇(街道)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进行查处,在2018年1月31日前全部清理完毕。
  
  对于违法违规的养殖场,刘永豪表示,一是没有环保排污证,二是没有动物防疫合格证的,三是违法用地,四是饮用水水源区养殖。而对于动物防疫症不再给年审的疑问,莫伟冬则表示,从今年开始已经取消了年审制度,现在需要养殖场每年提供防疫报告,而这次清拆也和年审没有关系,主要是对没有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养殖场进行整治。
  
  而且由于按照2013年的文件执行,对于养殖户提出的未给予充足的时间退养,刘永豪表示2013年已经下发了文件,对各个乡镇已经宣传到位,当时也没有清理掉,所以不存在时间不充足的问题。而且补偿资金的方案,考虑到一批猪出栏大概需要5个月左右,所以采取分批清理的方式。如果是一刀切的话,到11月必须拆掉,那就是没有考虑到养殖户的问题。他表示此次禁养不是一刀切,时间也不是一刀切,有个预备时间。
  
  补偿标准全市一致,11月30日前拆完者补偿300元/平方
  
  记者在走访四会当地养殖户时,养殖户提供了一份清拆栏舍的补偿标准。据刘永豪介绍,目前在整个四会清拆标准是一样的。
  
  官方提供的《四会市农业污染源(畜禽养殖)整治行动清拆栏舍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暂行办法》)提到,该《暂行方法》所涉及的仅限于现状从事生猪养殖。在养殖户的说法中,是指在当地下发通知后以卖猪的检疫票证为准。
  
  《暂行办法》提到,补偿资金的范围和对象是指在四会市辖区内全域范围,按规定的时限内主动清理拆除养殖栏舍的养殖场(户)。《暂行办法》提到,为使所有养殖场(户)主动清拆养殖栏舍,以被清拆的养殖栏舍占地面积为依据,按完成清拆的时段和不同的标准,对养殖场(户)给予补偿(包括栏舍、机具清拆搬迁及畜禽搬迁等费用)。具体完成清拆时段和补偿标准见表格。
  
  据养殖户反馈,该清拆的养殖栏舍占地面积是指以猪舍占地面积为准,不包括饲料房、工具房、人住房等附属设施。据当地养殖户介绍,肉猪养殖场栏舍造价低,旧栏舍成本可能在100多元/平方米左右,新的好一点的栏舍可能超过300元/平方米。但对于母猪场,差一点的成本需要四五百元/平方米,好一点的栏舍(包含设备设施)则超过1000元/平方米,由于二手设备设施很难出售,而且价格低,所以母猪场可能是最不愿意清拆猪场的。但有养殖户表示只能先申请自愿拆除,走一步看一步。
  
  在一份盖有“四会市大沙镇人民政府”字样公章的材料中提到,对在2018年2月6日前主动关停、自行清拆的生猪养殖场,由工作组对生猪栏舍占地面积进行丈量核实,经养殖户确认后依法签订生猪养殖场清拆补助协议,补助款项将在生猪养殖场栏舍拆除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到养殖户个人账户。
  
  对此刘永豪表示,四会市已根据清拆工作进展安排所需资金。手续完善、程序合法,有关部门就会按规定兑现补偿资金。他介绍,现阶段四会以自愿清拆为主,目前申请自愿清拆的养殖场(户)已有3000余户。
 
  
  目前国内对于猪场清拆补贴并没有统一标准,由各地方政府制定。据悉,天津宁河区分别对猪舍和存栏生猪进行补贴,猪舍根据建筑材料和规格等每平米补偿300-550元不等,母猪产仔、育仔床2500元/套;生猪存栏则按母猪1000元/头、仔猪360元/头、育肥猪280元/头进行补贴
  
  浙江杭州萧山区对种公猪给予2000元/头、能繁母猪1500元/头的经济补助;对养殖栏舍、管理用房及附属设施等参照相关文件给予补偿。浙江绍兴上虞对种公猪补偿3500元/头,能繁母猪2100元/头,肉猪300元/头,仔猪(30日龄以内)100元/头。
  
  广西陆川是按猪舍面积算,高床养殖的补偿570元/平方,传统猪舍按350元/平方。
  
  广东增城对按期拆迁的养殖户按照能繁母猪(公猪)的数量,给予1000元/头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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