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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生产中常见的禁用药物及引起的不良反应

来源:未知 2013-10-30 09:35:19| 查看:

  1.盐酸克伦特罗(β—兴奋剂,又名“瘦肉精”)


  也称克喘素,是治疗哮喘病的一种药物。被猪食用后全身都有分布,以内脏特别是肝脏中残留最多。人误食了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可扰乱激素平衡,引起人体中毒。临床表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心律失常、心慌、心悸、甲状腺性机能亢进等。


  2.性激素类


  有促进性器官发育成熟、母猪催情、公猪提高性欲、蛋白质合成、肌肉发达、加快增重的作用。已烯雌酚在人体内残 留会促进女童性早熟、男性女性化,增加女性患乳腺癌、卵巢癌的危险。雄性激素在动物体内残留,可促进性机能亢进,易发生自淫症。


  3.抗生素类


  大部分抗生素大多是广谱抗菌素,对革兰氏阳性、阴性细菌均有程度不同的抑制作用。虽大部分未禁用,但由于长期超量使用,动物的耐药性明显增强,如现已被禁用的氯霉素对哺乳动物的大肠杆菌病基本失去治疗作用,且能抑制蛋白质合成和骨髓造血功能,导致血小板减少性紫斑、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和溶血性贫血等。


  4.呋喃唑酮(痢特灵)


  是一种毒性较大的药物。可治肠炎、腹泻和鸡、兔球虫病。如长期连续使用,不执行休药期的规定,在猪、鸡肝脏中残留,被人食用后,能引起出血综合症,其潜在危害是诱发基因变异和痛症。


  5.安眠酮


  又名甲喹酮、海米那。有镇静、催眠作用,临床上主要用于动物过度兴奋或惊厥,可使机体平静。但该药副作用较大,人误食了含有此药的猪肉,会表现出恶心、呕吐、头晕、无力,四肢及口舌麻木,个别较重患者有短时间的精神失常。过量中毒可出现昏迷、视神经乳头水肿、心跳过速、呼吸抑制等症状。久吃含有此药的肉类,人体可产生耐药性。


  6.磺胺类和喹乙醇


  这两种药虽未列入《禁用清单》中,但前者已被列入《无公害食品——猪肉》理化指标中严格控制使用,肉中残留超标,能使人恶心、呕吐、眩晕等,抑制骨髓功能,破坏造血系统,引起再生性贫血、溶血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少尿、无尿或血尿等,易产生抗药性,易引起过敏反应。轻者皮肤瘙痒或发生荨麻疹,重者甚至出现死亡。按《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规定,休药期不得少于28天。


  喹乙醇是一种基因毒剂和生殖腺诱变剂,促生长效果较好,且有抗菌作用。如在饲料中超量添加,鸡、鸭很敏感,鸡每千克体重口服50毫克,即会中毒死亡,猪体重55千克时应禁用。如在肉中残留,对人的潜在危害很大,可致基因突变、致畸和致癌。此药休药期为35天。


  上述两种药的替代药物,可对症选用抗菌消炎中药或抗生素,并严格执行休药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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