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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引起生猪呕吐的传染性疾病及防控

来源:未知 2013-05-07 15:54:01| 查看:

中国养猪网讯:

  呕吐是生猪自身的一种保护性生理行为,在生猪养殖生产中经常可以看到猪呕吐的症状,一些热性传染病、中毒性疾病、消化道疾病、寄生虫病等都能引起猪的呕吐。本文就引起生猪发生呕吐的传染性疫病及其综合防控措施谈谈笔者的认识,供广大养殖户参考。

  1引起生猪呕吐的传染性疾病

  1.1蓝耳病

  蓝耳病是由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不同年龄、品种和性别的猪均能感染。该病的主要症状表现为群发,往往一圈、一栋传播迅速。患猪突然减食,体温升高至39.5-40.5°C,精神沉郁、打堆、嗜睡,部分猪呕吐,有的出现后躯麻痹。临死前角弓反张,四肢划动呈游泳状。

  1.2传染性胃肠炎

  猪传染性胃肠炎是由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高度接触性消化道传染病。肥育猪或成年猪症状较轻,表现为减食、腹泻、消瘦,有时呕吐,以呕吐、水样腹泻和脱水为特征。

  1.3猪流行性腹泻

  猪流行性腹泻是由猪流行性腹泻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接触性肠道传染病,其特征为呕吐、腹泻、脱水。

  1.4伪狂犬病

  伪狂犬病又名狂痒病,是由伪狂犬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传染病。所有年龄猪都能发病,青年猪较严重,偶见有呕吐症状。该病主要侵害神经系统,哺乳猪呈现中枢神经症状,成年猪有喷嚏、咳嗽、厌食、便秘症状,偶有神经症状。

  1.5轮状病毒性肠炎

  轮状病毒性肠炎是由轮状病毒所致的急性消化道传染病。该病的病原体主要通过消化道传播。主要临床表现为急性发热、呕吐及腹泻。

  1.6血凝性脑脊髓炎(脑炎型)

  猪血凝性脑脊髓炎是由血凝性脑脊髓炎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传染病,以呕吐、食欲废绝、便秘、进行性消瘦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为主要特征。

  1.7猪脑心肌炎

  猪脑心肌炎是由脑心肌炎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种对仔猪致死率极高的自然疫源性传染病。发作的病猪可见短时间发热(41-42°C)、精神沉郁、减食或停食,有的猪表现震颤、步态蹒跚、呕吐、呼吸困难,或表现进行性麻痹,往往在吃食或兴奋时突然倒地死亡。

  1.8急性猪丹毒

  猪丹毒是由猪丹毒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传染病。急性(败血型)的症状是突然发病,体温升高达42°C以上,寒战,病猪行走时僵直、跛行,似乎感到疼痛;站立数分钟后又卧倒,站立时四肢相互紧靠,头下垂,背部隆起;食欲停止,有时呕吐或干呕。

  1.9猪瘟

  猪瘟是由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病猪可见有中等频度或经常性的呕吐。病猪全身性症状明显,表现为嗜睡、厌食,便秘、腹泻交替,摇晃、步态蹒跚、扎堆、后肢不全麻痹,可视黏膜发绀,流产等症状。

  1.10炭疽

  炭疽是由炭疽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败血性传染病,咽型炭疽和肠型炭疽可见有中等频度或经常性呕吐。病猪多为全身性疾病,咽型炭疽表现为颈部水肿,呼吸困难,肠型炭疽表现为厌食、血样腹泻等症状。

  1.11最急性胸膜肺炎

  放线杆菌病最急性胸膜肺炎放线杆菌病常见于育肥猪,偶见有呕吐症状,主要侵害呼吸系统,病猪还表现为呼吸困难、咳嗽、口鼻流出血色液体等症状。

  2引起生猪呕吐的传染性疾病的防控措施

  由传染病引起的生猪呕吐应采取加强免疫、消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自繁自养等综合性防治措施,必要时可采取药物预防和治疗等措施。

  2.1猪舍建造应符合防疫要求

  猪舍应背风向阳、地势高燥、空气流通、平坦开阔、交通便利、土地坚实,最好离居民区1km以上,且处于人居主导风向的下风和饮水源的下方。配套建造好猪舍周围的围栏(也可采用挖沟、种树、种绿化植物等)、栏舍进出口的消毒设施和粪?处理设施(如沼气池)。相邻的猪舍之间要有一定的间隔,生产区、管理区、生活区要相对分离,以利于防范猪群传播疫病,尽可能保障生猪养殖与自然环境的和谐。

  2.2提高防疫意识,杜绝疫病传入

  养猪场(户)要实行封闭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出。养猪户不要相互串门,更不能去已有发病生猪的养殖户观看。养猪场(户)应具有一定的自我约束力,养猪场(户)的自我约束是防范疫病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往往疫病的流行是由于防范意识淡薄、自我约束不强而造成的。因此养猪场(户)之间应尽可能不互相串门,养殖区域禁止外来人员出入,特别要杜绝走乡串户的贩子出入于养区域;养猪的人家应尽可能不上市场上买肉(可买鱼、鸡肉、牛肉等),走亲戚、上饭馆应养成尽可能不吃或少吃猪肉的习惯,以防止通过人员带毒(菌)或肉产品带毒(菌)造成疫情传播。

  2.3坚持自繁自养,严防引进病猪

  猪e网网友建议养猪场(户)要坚持自繁自养,尽量不从外地外场引进生猪,并实行全进全出的原则,能有效防止疫病传入。如确需购进生猪,要选择从没有疫情的地方购进,同时购买前要查看检疫证明,购进后先进行隔离饲养两周以上,经确诊健康后方可并群饲养,以防外来疫病传染。

  2.4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

  养猪场(户)应在执业兽医指导下,根据本地区或本场疫病流行情况和规律、猪场的病史、品种、日龄、母源抗体水平和饲养管理条件以及疫苗在体内会相互干扰等因素制定出合理科学的免疫程序。所制订的免疫程序还应根据疫情变化、疫病流行特点、猪群动态等具体情况,在执业兽医指导下对免疫程序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规模化养猪场要做到在每一次给生猪免疫之前做好抗体监测,以抗体水平的高低为依据,确定科学免疫程序。

  2.5强化消毒,把病原消灭在萌芽状态

  清洁消毒工作是切断疫病传播途径、杀灭或清除停留在猪场及猪体表存活细菌的有效方法。应定期对猪舍内外环境,包括栏舍、场地和用具、器械,以及排水道、空气以及母猪全身体表等方面的消毒,还应注意一些卫生死角,如装猪台、污水沟、储水池、食槽等场所和设施的消毒。在正常情况下,养猪场(户)应坚持每周对猪舍和环境进行消毒一次,如发生疫病流行时坚持每天消毒,平时应及时清扫猪舍,保持猪舍及用具的清洁卫生。

 

  2.6驱虫、灭鼠、杀虫

  驱虫、灭鼠、灭蝇蚊是疫病综合防制措施之一,猪场每年必须按计划严格执行。鼠类与吸血昆虫是多种人畜共患病和猪传染病的传播媒介与传染源,对生猪健康构成威胁。因此,养猪场(户)严禁饲养猫、狗等宠物并定期做好灭鼠、驱蚊灭蝇、灭蟑、灭虫等工作,以减少猪场发生传染性疫病的机会。

  2.7强化阶段性药物预防,提高生猪的机体抵抗力

  根据猪只不同的生长阶段和疫病发生的特点与流行规律,通过饲料或饮水添加细胞因子产品与抗病毒中药与高效抗菌药物进行药物保健,可有效地提高机体免疫力和抗病力,减少疫病的发生与流行。预防性给药或使用饲料添加剂时,应尽量选用生物饲料(如加藤菌、益生素、生态畜宝)、低聚糖、酶制剂、酸制剂、中草药制剂等。当前在兽医临床上使用氟苯尼考、芪黄素、金黄素、银黄素、灵芝多糖、黄芪多糖、猪苓多糖、党参多糖、香菇多糖以及干扰素、转移肽、抗菌肽、白细胞介素、溶菌酶等,用于猪的药物保健已取得十分满意的效果,越来越受到广大养猪场(户)的青睐。选用保健药物的原则是:药物对猪体没有毒副作用,不产生药物残留,不产生耐药性,并具有抗病毒、抗细菌、抗应激,以及提高免疫力的功能。

  2.8科学免疫,规范免疫操作

  对生猪按科学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接种,能使生猪具有对特定疾病的免疫保护力,是切实减少疫病发生、减少死亡率、提高养殖效益的最有效保护手段。养猪场(户)要根据当地情况和猪群健康状况,制定可行的免疫程序,并根据抗体检测结果调控免疫程序,有针对性地免疫接种。给生猪免疫接种必须严格执行十大操作规程和有关注意事项。一是生猪免疫接种的野疫苗多数为病毒类弱毒活疫苗,如在给生猪免疫接种的同时投喂抗病毒类药物和使用一些消毒类药物,会严重降低疫苗的效力,甚至影响免疫力的产生。因此在给生猪免疫接种前后12小时内,禁止投喂抗病毒类药物和使用消毒类药物。二是生猪免疫接种的疫苗要做到现配现用,疫苗稀释后应存放于阴凉处,并在两小时内用完,否则疫苗稀释后存放时间过长会影响疫苗的免疫效果。三是给生猪免疫接种时,应尽量降低猪舍内的光线,减少群体应激,保定生猪时尽量做到动作轻微,避免因粗暴捕捉和生猪的强烈反抗而加重猪的应激反应,甚至导致生猪的意外伤害。四是给生猪注射免疫接种疫苗时,器械应事先经高温灭菌处理,生猪的注射部位应严格消毒,注射部位要准确,用力要均匀,严防用力过猛和重复损伤猪的皮肤。注射完毕后,其注射部位和针头均应用酒精棉球擦拭消毒,注射用针头应尽可能采用轮流煮沸消毒后使用,谨防生猪免疫注射交叉感染疫病。五是注射油剂疫苗时,疫苗在使用前应充分摇匀,气温较低时,应提前将疫苗放在37°C左右的温水中预温,谨防油剂疫苗吸收不良,导致注射部位形成疙瘩,甚至发生感染。六是严格按照规定剂量,依照不同畜种、性别、畜龄、类别、体重进行接种,准确把握好接种剂量,杜绝超量或少量注射。七是在接种疫苗时,要考虑疫苗之间的相互影响。如果疫苗间在引起免疫反应时互不干扰或有相互促进作用可以同时接种;如果相互有抑制作用,则不能同时接种,否则会影响免疫效果。因此在不了解情况时,不要几种疫苗同时免疫接种。可联合使用的疫苗最常见的是猪瘟、猪丹毒、猪肺疫三联苗。八是注射完毕后,及时建立免疫档案及免疫台帐,认真填写、填全应填的项目。九是免疫注射后要留意观察。在免疫注射后,要留意观察生猪的反应情况,对接种后反应较大的生猪要及时救治以免造成死亡。十是生猪的免疫接种结束后,其使用的器械须经高温灭菌处理,剩余的疫苗严禁随处扔放,应采用煮沸的方法灭活处理。

  2.9强化抗体监测,适时补免

  影响生猪机体免疫效果的因素很多,导致免疫失败。因此在免疫注射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要及时补防,消除疫情隐患,以提高生猪整体的免疫质量。

  2.10规范处置病死猪及其产品

  发现猪只生病后,要立即对病猪进行隔离,限制流动,同时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进行及时诊断和治疗。一旦出现猪只死亡,要在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动物防疫法》和“五不一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不准食用、不准随意丢弃病死猪,对病死猪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规定,对病死猪及其粪便、垫料等污染物进行焚烧、深埋和消毒的无害化处理。

  2.11及时隔离病猪,严防疫病蔓延

  一旦生猪发生疫情,应立即隔离病猪,详细观察猪的发病症状,并请执业兽医进行诊断。如不能确诊的,可到当地畜牧管理部门进行细菌学检查及血清学诊断,待确诊后立即采取果断的防控措施。发生传染性很强、危害较大的传染病,如猪瘟、伪狂犬病、炭疽、蓝耳病时,要扑杀病猪,消灭传染源。对普通传染病,如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轮状病毒性肠炎、猪脑心肌炎、最急性胸膜肺炎放线杆菌病引起的呕吐大多没有特效药物治疗,临床上可在严密隔离、查清病因的前提下对症治疗,消炎杀菌、调整胃肠功能,然后使用缓解胃肠平滑肌痉挛的药物制止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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