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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加班费 你敢较真吗

来源:未知 2011-05-27 14:27:59| 查看:

      “五一”长假结束了。据一项职场调查显示,三成员工参加了节日加班,其中表示自己可以按国家规定拿到相应加班费的人只有26.6%;虽然有补偿,但补偿标准和平时一样的有19.5%;还有53.9%的人根本拿不到加班费。更令人遗憾的是,面对节日加班却无法领到加班工资的现实,高达71.3%的人选择了默默忍受。

  加班费境遇大不同

  在一家区级机关工作的吴先生介绍,每次放长假,机关都会安排大家轮流值班,与一般企业不同,机关班的主要任务就是坐在办公室里接接电话,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此外就是做好安全工作,所以值班相对比较清闲,也没有什么定量的工作要求。大家在观念中也习惯了将节日值班作为一种义务看待,按照惯例,参加节日值班的同志事后能够拿到一些补助,大概有几十元钱吧,大家好像也没有为具体的金额去较真。

  在外贸公司工作的刘小姐认为,对企业来说,何为加班在定义上也不是十分清晰。比如像她所在的外贸公司,平时主要与老外打交道,几乎所有的国内长假国外都是没有的,大家总不能为了休假而耽误正常的工作。因此虽然每次放假公司都不安排大家加班,但谁手头上有事,谁就得来,这种加班公司也无法去考核。所以在她的记忆中,还从来没有拿节日加班工资的概念。

  在一家电器商场,两名大学生在这里做兼职营销,用人单位说好每天付40元。至于这40元中是否包含了节日加班费,她们也不知道。说到维权,她们都表示没有这个想法,即便有,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处理。

  谁敢去要加班费

  面对节日继续工作却无法领到加班工资的现实,为什么大多数人选择了默默忍受呢?原因很简单,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不强,仅仅是问题的一小方面,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令人无奈的就业难。

  正因为现在就业形势严峻,找工作太难,所以敢和管理方较真的人也就绝对有限了。如果就加班补助的事情维权,胜诉应该是肯定的,但胜诉之后呢?就算不丢了工作的话,被穿小鞋也是免不了的吧?如果要较真的话,劳资双方为加班补助付出的代价是严重不平衡的,现实的情况是“今天加班敢要钱,明天努力找工作”,而如果变成“如果今天你敢欠补助,明天你就别办企业”,看看哪家单位还敢不按规定给付加班补助?

  少拿的不仅是加班费

  加班问题不仅仅是企业管理和个人道义问题,更是一个就业市场亟需认真对待的问题。在很多国家,如果一个企业的员工经常加班而超过了一定限度,就会引起司法部门的干预,对这个企业的经营能力进行调查。道理很简单:你既然总是需要员工加班,就说明你的工作在法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也就意味着你雇佣的员工数量不够,必须再录用新的员工以分担现有员工的工作。这样说来,我们真是到了该从社会安定、就业保障、员工安全、按劳取酬等多方面重新审视加班现象了。

  拿不到加班费尴尬了谁

  我们的社会一天也不能停止运转,所以,公众的劳动也一天不能停息。哪怕是法定的节日,也必须有人在为公民的安全站岗值班,也必须有人默默地为着公众的生活有序提供服务。

  对于劳动者,除了敬意之外,理应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五一”黄金周前3天是法定节假日,对于在此时间内加班的员工,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这是因为除了付出辛勤的劳动之外,节日加班者还要比平时牺牲得更多,包括和亲朋团聚的亲情、旅游观光的喜悦、假日阅读的快意,甚至睡几个懒觉的闲适等等。

  遗憾的是,节日的加班劳动并未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补偿。从表面看,这当然是劳动者的尴尬。劳动者的付出未能得到补偿,却只能默默忍受,说明面对资本的强势,劳动者只是弱势群体,沉默只是无奈的选择。但这更是管理部门的尴尬。我们应该看到,这种对于劳动者权利的漠视,其实质是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权威的漠视,是对法律制度尊严的漠视。换句话说,节日加班多半得不到补助,也是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工会组织的尴尬,是劳动保障法规的尴尬,更是依法行政和法治的尴尬。 在这样的尴尬困局中,并没有真正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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