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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在可养区、有环保设施、却遭无补偿拆迁……相关部门这样回应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2018-06-21 10:16:52| 查看:

  日前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信息显示5家养殖场上榜。但此次的情况却同以往不一样,养猪人自己成了信访人,针对为何不在禁养区却要被拆、为何拆迁无补偿、猪短时间内销不完能不能延缓拆迁时间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对此相关部门作出如下回应:
 
赣州市人民政府
  
  1、信访人猪场在可养区,有环保设施,但政府要求两天内转移,且无补偿
  
  问题基本情况
  
  赣州市赣县区阳埠乡黄沙村一养猪场原属可养区,投诉人猪场有环保设施,但现政府要求6月3号前全乡猪场两天之内转移拆除,无补偿(一刀切)的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
  
  6月8日收到信访件后,区环保局、区农粮局、阳埠乡政府派出调查组深入黄沙村各个养殖场实地走访。经调查,该信访举报的猪场应为黄沙村安乐组陈和深养殖场。
  
  1、根据三区规划,陈和深养殖场位于黄沙村安乐组屋场附近,属禁养区非规模小养殖户;小散养殖户,没有列入拆除,只要求做好防污设施。该养殖户虽建有沼气池,但配套治污设施不完善不达标,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
  
  2、2018年结合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要求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一律关停拆除,并都按相应标准进行补偿。
  
  3、陈和深养猪户属这次要拆除的小散养户,经过上户动员,其无治污设施的3个猪棚已自行关停拆除,相应的补偿政策正在落实中,其反应的猪场拆除没有补偿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阳埠乡派出工作组反复上户与信访人沟通交流,做实做细政策解释工作,目前已同意整治,无治污设施的3个猪棚已关停拆除。
  
  2.信访人猪场关停时间太紧急,猪无法在短时间内处理,政府能否延期拆?
  

  问题基本情况
  
  南塘镇船埠村鹅形养殖基地租了营业执照叫茂源家庭农场养殖。该乡政府划分了两个阶段,一级和二级禁养区,一级禁养区6月10号之前关停。我们被划为二级禁养区。但由于我的房东和乡政府签了字6月10号之内关停。时间太短促,猪无法短时间里处理,希望政府能延缓时间到二级禁养区规定的8月30号之前关停。
  
  调查核实情况
  
  6月8日收到信访件后,区农粮局、南塘镇先后派出调查组深入该养殖场实地调查了解。经调查核实,2018年6月2日南塘镇派出镇村干部到顺茂猪场进行调查摸底,经丈量该猪场距离兴赣高速123米,确定为二级禁养区范围(根据赣县区生猪整治组字[2018]2号文件规定,距主要干道、主要河流、村庄垂直距离100米范围内的为一级禁养区,一级禁养区以外的其他禁养区猪场为二级禁养区;一级禁养区猪场必须在2018年6月10日前关停拆除到位,二级禁养区猪场必须在2018年8月底前关停拆除到位,如果二级禁养区猪场存在直排漏排污染环境的,2018年6月10日前必须停养,清空栏舍,清理干净场区及周边粪污)。
  
  根据相关规定和猪场实际情况,镇村干部在6月2日当天就向猪场承包人王顺茂和刘毅下发了《赣县区生猪养殖场限期关停拆除通知书》,要求在2018年6月10日前停养,现存栏的生猪自行销售处理,并清理干净场区及周边粪污。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8年6月10日,根据该猪场存在的问题,南塘镇派出镇村干部再次上户,并送达《赣县区生猪养殖场限期(停养)关停拆除通知书》,再次要求6月10日之前必须停养。
  
  3.信访人村上三家猪场排出气味难闻,排放的废水污染地下水
  
  问题基本情况
  
  赣州市信丰县大弥镇民心村有三家猪场(下马塘村小组旁边有1家,化生塘旁边有1家,蕉坝村小组旁边有1家),气味难闻,排放的废水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信访人反映的信丰县大弥镇民心村实为信丰县大阿镇明星村,下马塘村小组旁边的1家猪场为邹国兴养猪场,化生塘旁边的1家猪场为陆斌养猪场,蕉坝村小组旁边的1家猪场为阙金库养猪场
  
  陆斌养猪场于2013年办理了营业执照,通过了环保审批及验收,污水经沉淀池到收集池再进入沼气池处理后通过110PPC管道排放至防渗塘,现场无外排废水。
  
  邹国兴养猪场于2016年办理了营业执照,已通过了环保审批,但未验收,污水经沉淀池到收集池再进入沼气池处理后通过110PPC管道排放至未作防渗塘的土坑后外排废水,但该猪场于2018年4月停止养殖。
  
  阙金库养猪场于2011年开始建设,已通过了环保审批,但未验收,污水经沉淀池到收集池再进入沼气池处理后通过110PPC管道排放至防渗塘,现场无外排废水。
  
  综上,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但无“废水直排小河”的现象,“气味难闻”表述也过于夸张。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县供电公司于6月9日前对该3家养猪场进行依法断电处置;
  
  二是责令该3家养猪场进行空栏整改。制定了生猪处置方案,并向该3家养猪场下达了限期空栏整改通知书,要求陆斌养猪场于6月9日空栏关停;阙金库养猪场于6月11日前空栏关停。
  
  目前,该三家猪场已全部拆除到位:
  
  6月10日下午开始对陆斌养猪场进行拆除,11日上午已拆除完毕
  
  9日下午开始对邹国兴养猪场进行拆除,11日下午已拆除完毕
  
  11日晚上开始对阙金库养猪场进行拆除,12日上午已拆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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