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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中的重大调整

来源:猪OK 2018-01-21 10:55:48| 查看:

1月18日,农业部在官网发布了《2018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其中免疫病种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包虫病。各省根据评估结果自行确定是否对猪A型口蹄疫实施免疫。在6月30日前,对全国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亚洲Ⅰ型口蹄疫免疫。另外,在组织实施中,增加了“规范疫苗招标采购和使用管理”。
 
  
 
  最近,各地方畜牧局2018年的兽用疫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连续公示,政府采购疫苗一方面保证猪场做好动物强制免疫,做好重大疫病的防控措施,另一方面对实施免疫的猪场给予补贴,降低养殖成本问题,防止养殖户由于成本问题,心存侥幸,不按照规定对动物群体进行免疫。
  
  近几年,政府采购疫苗的质量使用情况问题为议论焦点。我们了解到,不少专家认为,目前政府采购的猪瘟疫苗存在诸多问题,要想控制好猪瘟,最好取消猪瘟疫苗的政府采购。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研究员仇华吉指出,那是因为政府采购的猪瘟疫苗,有些采购价格低于成本价,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据了解,目前我国猪瘟疫苗的生产厂家非常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农业部种猪测定中心(广州)实验室主任樊福好表示赞同,他认为由于政府采购的猪瘟疫苗存在抗原含量过低、冷链储存等各方面的问题,许多养殖户弃而求商品苗,造成资源浪费严重。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主任韩晓非指出:但在现实工作中,我们常常遇到的问题是,很多项目的采购需求编制不科学、不合理,采购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和服务标准不明确、不完整,有的需求索性由供应商直接提供技术参数和服务标准。这些问题不仅给采购中心增加了反复沟通、协调的工作量,提高了行政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也影响到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公平竞争,甚至导致项目废标和质疑投诉的增加。诸如次类的的问题也引起养猪户对政府采购疫苗的使用也心存疑虑。
  
  针对以上情况,农业部在《计划》组织实施中增加了规范疫苗招标采购和使用管理。《计划》明确指出,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要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疫苗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疫苗供应,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各地应建立健全本部门疫苗招标采购制度,完善内部管控体系,严格规范疫苗招标采购活动。
  
  疫苗招标采购应以疫苗质量、售后服务和采购价格等综合指标为评判标准,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要防止疫苗企业恶意竞标、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参与竞标、超出使用范围宣传。应建立健全疫苗计划、供应、监督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户专账管理。进一步完善疫苗使用台账制度,建立健全剩余疫苗退回和废弃疫苗无害化处理制度,规范疫苗使用管理。
  
  近几年,在采购方面,政府也在积极的推进采购制度的规范。
  
  2016年年底,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印发《采购需求编制指南》指出,科学编制采购需求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2017年1月1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管理办法经过近一年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以往专家抽取不规范、专家权责不对等、缺乏事后评价和退出机制等问题,在进一步规范专家评审行为、加强评审活动管理的同时,提高了政府采购评审质效。
  
  财政部围绕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由“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转变的工作思路,出台了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明确提出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加强政府采购源头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发挥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公平交易规则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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