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警方环食药旅总队接群众举报称:房山区城关街道田各庄村东有一处养殖场随意向外排放养殖废水,臭气熏天,污染周边环境。
位于昌平区的非法经营养殖场排除的污水对土地、水质造成影响。(北京警方供图)
北京警方会同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调查发现,在约30亩土地的范围内共有13家养殖户,共养殖约3000头猪、80只羊,属于典型的“散乱污”地区和作坊,全部为无照经营。该区域由1人承租后又分租给13家养殖户,给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北京警方认定,养殖场产生的牲畜粪便和污水混合后,不经任何防污设施处理,通过暗管、暗沟排放至大石河支流河道内,该河道内堆积大量建筑、生活、养殖垃圾,臭气熏天,气味刺鼻,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非法排放的废水日积月累,逐渐在养殖场东侧形成一污水坑,对地下水质造成不良影响;同时,这些养殖场都是无证无照经营,没有卫生防疫、食品监督等部门的日常监管,存在食品安全方面隐患。
被北京警方环食药旅总队查处的非法养殖场。(北京警方供图)
7月1日,北京警方房山公安分局以涉嫌《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将私埋暗管排放污水的刘某刑事拘留;对张某等12名养殖户依据《环保法》第63条第三款规定通过暗管、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裁定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