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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零首付"买"走28头生猪被拘 称出狱后会还猪款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宁) 2017-04-15 10:30:26| 查看:

  男子以“零首付”的形式买走总价值6万余元的28头生猪,把猪卖掉之后他找各种理由推脱,随后再也联系不上。4月11日下午,宁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海渊派出所经过多方努力,规劝涉嫌诈骗的嫌疑人马某某到海渊派出所投案自首。
 
男子零首付"买"走28头生猪被拘 称出狱后会还猪款
 
  2016年7月27日下午,宁明县那楠乡的李某到海渊派出所报案称,2015年9月17日、18日、19日三天时间里,海渊镇的马某某以“零首付”的形式买走他总价值6万余元的28头生猪,出于信用,李某同意马某某把生猪转卖之后再付钱,谁知马某某把猪卖掉之后找各种理由推脱,随后再也联系不上。李某到马某某家中找讨要说法,才得知马某某去已去广东打工多日,音讯全无,家人对其买生猪的事一概不知,李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焦急的到海渊派出所报警寻求帮助。
 
  接报后,海渊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对该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经调查,发现马某某的行为涉嫌诈骗。通过多方走访和对马某某的背景调查,得知马某某已经把生猪变卖给其他屠夫,后携款潜逃广东,企图逃避法律追究。2016年11月28日,马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自治区公安厅列入“千名督捕逃犯”对象。
 
  民警多次深入马某某家中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马某某的家属开展政策、法律宣传,分析利害,用真诚打动了家属,其家属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共同规劝马某某尽快投案自首。
 
  民警的苦心规劝感化了马某某,马某某终承受不住法律的震慑、道德的谴责以及对家人的思念。4月11日下午,马某某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海渊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以“买”的形式诈骗李某28头生猪的犯罪事实。
 
  据马某某交代,他利用李某的忠厚老实,打起了诈骗其生猪的念头。由于马某某平时好赌,把生猪变卖后将得来的钱短时间内挥霍一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马某潜逃广东打工,并通过频繁更换联系方式和变换住所的形式躲避警方侦查。经民警做大量思想工作后,马某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后悔不已,马某某答应今后戒掉赌瘾,出狱后努力挣钱尽快还清李某的6万余元生猪款,争取早日得到受害人的谅解。
 
  目前,马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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