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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拆迁更加凶猛,我们养猪人该怎么活下去?

来源:正大康地 2016-11-29 10:41:40| 查看:

  11月,花都关闭养殖场814户

  花都区炭步镇一个占地5000平方米的鸽场一片狼藉

  花都区炭步镇一个占地5000平方米的鸽场即将在数月内复绿,种上花草,成为白坭河旁的一道风景线。11月14日,花都区圆满完成了流溪河、白坭河、新街河、天马河等13条河涌岸边1公里范围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清拆整治工作。
 
猪场拆迁更加凶猛,我们养猪人该怎么活下去?

  前日,花都区农林局局长明良灿在接受媒体专访时介绍,在这次河涌水环境整治中,花都区圆满完成市下达畜禽养殖整治任务640户,占全市畜禽养殖整治任务的82%。在实际整治中,花都区共关闭畜禽养殖场814户,畜禽存栏量量约566.2万只(头),清拆养殖场栏舍面积约82.19万平方米。

  11月,广州781家涉污养殖场被关闭

  广州持续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南方日报从广州市治水办获悉,截至9月30日,广佛跨界河涌、白坭河、流溪河流域畜禽养殖整治工作第一阶段任务完成,须整治的781家养殖场已全部关停。广州市治水办已对51处重点养殖业污染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12月底前完成清拆和整治工作。

  11月,开平又拆53家猪场

  11月9日,广东省开平市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养殖场联合执法行动,对大沙河水库周边范围和镇海林场内共53家养殖场进行统一清拆。

  行动由市府办牵头组织农业、环保、国土、林业、水务、公安等21个部门以及龙胜镇、大沙镇和镇海林场组成两个联合执法组,共出动执法人员130多人、执法车辆22辆。当天顺利清拆镇海林场内养殖场6个,拆除建筑面积1200多平方米;清拆大沙镇大沙河水库周边200米范围内养殖场9个,拆除建筑面积1750多平方米。

  预计到本月20日前可完成53家养殖场的清拆。

  9月,广东中山划定禁养区

  广东省《中山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全市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等列为禁止养殖区。禁止养殖区内不得开设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关闭或搬迁;禁止养殖区以外区域,按照适度规模、种植业与养殖业结合的原则发展畜禽养殖业,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应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规模以上禽畜养殖场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在禁止养殖区内建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8月,阳江关闭禁养区 养殖场26家

  记者日前从阳江市农业局了解到,今年阳江市计划关闭禁养区养殖场49家,计划治理禁建区养殖场28家,目前已关闭禁养区养殖场26家,完成全年任务的53.1%;治理禁建区养殖场25家,完成全年任务的89.3%。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国、全省都要在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我市也将禁养区禁建区畜禽养殖场整治,列入今年重点工作和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目前,全市禁养区还有45家养殖场尚未关闭或搬迁,禁建区还有24家养殖场尚未治理。在未关闭的禁养区养殖场中,有22家属于2017年的任务;在未治理的禁建区养殖场中,有21家属于2017年的任务。

  8月,江门推进禁养区清理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召开三级干部大会,部署黑臭水体农业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2016年底前,禁养区的生猪养殖场自行清拆或由镇政府依法关闭拆除。已建畜禽养殖场在2017年6月底前依法整治完毕,并按照环保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限养区养殖场自愿关闭拆除的,按照禁养区政策执行。

  3月,5市开展跨流域非法猪场联防行动

  深莞惠经济圈(3+2)环保合作第六次会议上,深圳、东莞、河源、汕尾、惠州5市审议《深莞惠经济圈(3+2)跨界流域非法养殖场整治工作协议(草案)》。将共同建立跨界流域非法养殖场的联防联控、信息互通和区域协作机制,坚决打击非法养殖场,确保5市跨界流域禁养区内无非法养殖场,确保合法养殖场污染物达标排放。

  2月,广州市沙头街辖区拆除最后一户养猪场

  据媒体报道,该养猪场面积11000平方米,养猪数量达6000多头,原计划春节前实施清拆,但受当时寒冷天气的影响,不利于生猪搬迁,因此,在时间上给养殖户予以宽限。至此,沙头街也就完成了辖区内全部无证照生猪养殖场的整治清拆工作。据统计,从2014年至2016年2月,沙头街依法对辖区内87家无证照生猪养殖场进行了清拆,清拆面积5.57万平方米。

  链接阅读:广东珠三角不得新建、扩建养猪场

  生猪产业是广东省畜牧业的支柱产业,猪肉产量占全省肉类总产量的66%。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珠江三角洲等地区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畜牧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广东全省各地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养殖污染防治要求,适度养殖,绿色发展。

  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推进生猪养殖从珠三角向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转移,广东省农业厅、国土厅和环保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生猪生产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年)》,要求根据环境承载能力,优化生猪产业布局,珠三角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生猪养殖场,东江流域控制生猪养殖场总量。目前,珠江三角洲水网地区生猪出栏量比2010年减少了10.4%,占全省生猪出栏量的18.8%,比2010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

  积极推进生猪产业发展方式转变。以转变生猪生产方式为抓手,大力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绿色发展。2015年,全省生猪规模养殖比重达58%,年出栏万头以上养猪场达337个。一是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全省共创建了130家国家级生猪标准化示范场、300家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示范带动全省生猪标准化养殖发展。二是大力推进种养结合。推广“高床发酵型”“超大型沼气厌氧处理”“水肥一体化”等生态养殖技术,扶持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1695个。引导规模养殖场与周边种植户签定粪污还田利用协议,就地就近利用养殖废弃物。三是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做大做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

  大力提升畜牧产业核心竞争力。以建设现代种业和发展特色畜牧业为抓手,推进品牌化建设和差异化生产,提升畜牧产业效益。一是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近3年省财政安排了1.2亿元,专项用于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良种繁育建设,已建成国家级生猪、肉鸡核心育种场18家和良种扩繁推广基地5个,培育了31个畜禽新品种(配套系)。二是推进特色畜牧业发展。按照“一个畜禽品种、一个主导企业、一套育种方案、一批联合单位”和“公司+基地+农场+品牌+市场”的模式,推进地方畜禽品种的产业化开发利用,涌现出壹号土猪和清远鸡等品牌。

  努力贯彻落实国家“水十条”。广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十条”等有关规定,协调协助做好禁养区划定和搬迁工作。印发了《关于牵头做好畜禽养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农牧部门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贯彻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依法行政,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据统计,目前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已全部划定了禁养区,关闭和搬迁养猪场约2.5万个,涉及存栏量315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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