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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县2012年畜牧兽医工作凸显六大亮点

来源:重庆开县畜牧兽医信息网 2013-01-29 11:00:22| 查看:

中国养猪网讯:

  2012年,开县的畜牧兽医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147”战略部署,以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为契机,以落实各项畜牧业扶持政策为动力,以培育适度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动物卫生安全为保障,以确保市场供给、产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全面提升畜牧业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产业化水平,积极应对畜产品市场持续低迷的严峻形势,畜牧兽医工作亮点纷呈,凸显六大特点:

  一是圆满完成任务指标。2012年底,全县分别累计出栏生猪116.89万头、肉牛1.36万头、山羊45.54万只、家禽764.28万只、肉兔906.75万只,同比分别增长16%、20.6%、40.5%、59.9%、13.3%,肉类总产量11.84万吨,同比增长22%。畜牧业产值可望实现2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6.5%,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生产计划指标;特驱家禽公司二期工程续建项目、青岛康大公司加工厂基础设施建设、英华牧业公司奶牛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成投产。

  二是动物疫病防控实现清净无疫。坚持以监定免、以检促防,认真落实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三旬分类免疫制度,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动物调运监管,严把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关,修订完善《开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启动运行“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指挥调度平台”、“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监督管理系统”,作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动物疫情,实现全年清净无疫,顺利通过农业部、市农委的检查验收。

  三是畜产品质量无安全事故发生。强化了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了规模化养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强化动物及其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超市、冻库、农贸市场、屠宰场等开展监督检查,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17起,销毁病害猪肉762.5公斤,处罚款3.48万元;强化了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监管,全县完成了85家兽药经营门市的GSP规范达标指导,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使用案件22件,罚没款2.3万元,没收销毁假兽药产品105公斤,过期霉变饲料1300公斤;强化了畜产品兽药残留及屠宰环节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抽样监测,全县未发现残留超标和违规使用的行为。

  四是养殖规模化率大幅提高。全县新增各类主要畜禽规模养殖场400余个,其中:全年新增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的规模场107个,50只以上山羊的规模场192个,500只以上肉兔的规模场40个,肉牛20头以上的规模场5个,建标准化示范鸡场32个,规模化率分别比上年增加4.2%、9.8%、5.6%、4.3%、7.8%。

  五是畜产品出口实现零的突破。成功打造出口肉兔质量安全示范区,并获得市检验检疫局、市农委等4个单位的授牌;2012年12月,康大聚鑫兔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4吨冻兔肉,首次出口到美国纽约,创汇达84000美元,实现了开县出口畜产品零的突破。

  六是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再上台阶。全年完成汉丰湖、彭溪河流域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关闭18家,占任务的100%;关闭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养殖场拆除16家,占任务的100%;完成养殖场污染项目治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量的25%)59家,占任务的100%,有力推进了全县“创模”工作进程。(贺勇)

  重庆开县五大抓手撑起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伞”

  春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一行动,突出五抓,全面整肃畜产品经营市场。

  一是狠抓畜禽检疫工作。以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为重点,完善检疫申报点和定点屠宰场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员岗位、值班等管理制度,实行检疫程序、收费标准、执法人员、举报电话等政务公开。产地检疫环节严格实行报检制度、车辆运载前消毒制度和现场检疫制度,做到检疫仪器设备到位、官方兽医到位、检疫工作到位,严禁隔山开证,严禁为未免动物、无标识动物和染疫动物出具检疫证明,禁止无证无标动物出场出户。屠宰检疫环节实行驻场24h检疫制度和车辆卸后消毒制度,严把生猪入场、待宰巡查、同步检疫及无害化处理四大“四关”,做到程序到位、操作到位、记录完整、出证规范、无害化处理严格,防止外源性动物疫病传入和有害畜产品输入,坚决杜绝不合格畜产品上市销售。

  二是狠抓投入品整治工作。按照开县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使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开牧医发〔2013〕3号)精神,畜牧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大队抽调人员,由分管局长挂帅,分组到乡镇开展兽药使用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兽药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杜绝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种物质。同时对兽药、饲料经营环节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行为,确保源头动物产品安全。

  三是狠抓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部署,1月1—3日,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县卫生局副局长杜子华同志带队,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商务局、县畜牧局、县农委一行15人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县重点畜禽交易市场、肉食品加工厂、冷冻(冷鲜)库、农贸市场、超市专卖柜(点)进行了政策宣传和专项检查,并随机抽取了黑木耳、草莓、柑橘等样品送农委检测室进行检测,对来源不明、无检疫证明、无检疫标识的动物产品进行了依法处理。1月5日至12日,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肖登富带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及执法中队人员先后深入到临江、竹溪、镇安、赵家、南门、长沙、白鹤、郭家、温泉、谭家等畜产品交易量大的乡镇对动物检疫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重点检查了屠宰场检疫人员是否按时到岗、是否严格按程序实施检疫工作、待宰生猪免疫标识佩戴情况及健康状况,详细查看了检疫记录记载、检疫证明填写与回收情况、动物调运备案与指定道口签章情况等内容。同时还检查了辖区农贸市场销售的猪肉有无检疫验讫印章和检疫证明。并督促屠场业主严格执行“快进快宰、以宰定收”制度,要求业主搞好屠宰场地及运载工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严防屠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四是狠抓违法行为查处。县畜牧、公安、工商、商委等部门联防联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饲料兽药产品和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销售注水肉、病害肉及以劣充优等坑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对逃避或抗拒检疫以及贩买贩卖病死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元旦以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查处了2起贩卖病死动物产品的违法案件,处违法当事人罚款6000余元,销毁病害动物产品200多公斤。

  五是狠抓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病害动物实行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制度,对养殖环节的病死动物严格按照“不准出售、不准食用、不准加工、不准转运”的原则,由挂牌(包片)兽医督促养殖业主对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检疫环节检出的病害生猪及其产品,由官方兽医督促屠场业主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出场上市销售猪肉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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