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与公司合作模式真的好吗
来源:商路通 2016-11-04 09:24:46| 查看:次 农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没有参与权和知情权,使农户和相关部门很难对公司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公司因监管成本过高的原因,无法监督农户的生产过程。公司与农户的利益独立,在不完全的市场条件下,信息的不完全与不对称极易导致作为“契约人”
的公司和农户常常会做出为了自身利益而不惜以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为代价的随机应变、投机取巧、不诚实乃至欺骗等行为。例如,公司为取得垄断利润联合起来恶意压低农产品价格。农户为提高收入在农产品质量上作假。
公司加农户模式有可能会加剧农产品价格的振荡。在经济高涨阶段,公司加农户模式会极大地使农产品供过于求,在农产品市场上,会导致价格信号失真,进而导致农产品市场大起大落。当公司增量收购农产品原料时,农产品价格会升高,农民会一窝蜂的发展,导致某种农产品短时间内的过程,价格大幅度下降。另外,公司之间之间激烈竞争往往会降低产品销售价格,同时借故降低农产品的采购价格,企业破产或转产,存活下来的企业会为提高自身利益而增大对农产品的需求,农产品价格又开始恢复提高,形成农产品价格的不断波动。
公司加农户模式的发展收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与农产品质量不确定的制约。农业项目特别是种植业受自然界十分明显,生物生产过程及自然力量的多种不可控因素导致了农业生产活动往往面临极高的自然风险。另外,农业生产的生物学特性使得生物有机体特别是个体受自身生长发育繁殖规律与自然环境条件的影响,其产品所富含的水份、维生素、蛋白质等营养时而丰富,时而缺乏,产品质量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
公司加农户模式无法排除波动市场经济环境对农业的影响。农业种植项目受气候影响周期性明显,生产和销售都是以一年为一个经营期,一般公司会依据库存量和市场需求制定下一年生产销售计划,但由于存在不稳定的市场经济环境,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往往一年不同于一年,公司对农产品的需求往往不同,而农产品是稳定产出量产品,供求不一致,造成农产品价格波动。
公司加农户模式没有改变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技术设备的应用成本是高昂的,而且公司面对大量廉价的农村劳动力,不愿投入过多的资金进行农业生产技术的革新,所以实践中该模式没有明显地推动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推动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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