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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先进经验交流——山东:完善监管机制 加强部门协助 提高监管能力

来源:农民日报 2017-06-28 09:47:42| 查看:

  2016年5月,农业部办公厅印发《2016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2016年5月到2017年4月,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各地根据农业部要求,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小型屠宰场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生猪“代宰”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86.4万人次,查处屠宰违法案件3742件,捣毁私屠滥宰窝点2848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18件。现将各地在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中的先进经验加以分享,以供借鉴。
 
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先进经验交流——山东:完善监管机制 加强部门协助 提高监管能力
  
  加大飞检力度促进屠宰产业转型升级
  
  自2013年3月国家明确生猪屠宰监管职责由各级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承担,山东省用了一年多时间完成省、市、县三级职责划转后,面对监管范围扩大(监管品种由原来的单一生猪扩大为猪牛羊鸡鸭鹅六个品种、该省共有畜禽屠宰企业1600多家)与监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不匹配的实际,在坚持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将加大屠宰环节飞行检查作为工作重点和突破口,积极推动组织实施飞行检查,极大提高了畜禽屠宰监管针对性和执法效果,促进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的提升和畜禽屠宰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出台专门制度规范组织实施
  
  2015年11月,为全面贯彻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监管和执法行为,督促畜禽屠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该省畜牧兽医局制定了《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飞行检查制度》,对飞行检查主体和对象、主要内容、人员组成、工作程序、检查结果后处理和报告、检查频次和覆盖面、工作纪律、经费保障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明确飞行检查的对象为该省所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畜禽(包括牛、羊、鸡、鸭、鹅)屠宰企业。提出省、市、县(市、区)三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分别组织开展两次、四次、六次飞行检查,检查覆盖面不少于全部畜禽屠宰企业的5%、10%、80%。要求各市畜牧兽医局每半年向省畜牧兽医局书面报告一次飞行检查情况。省畜牧兽医局每年通报该省飞行检查情况(各市实际飞行检查企业数量占全部企业数量覆盖面、对飞行检查结果后处结率作为工作评价主要依据),同时抄送各市人民政府,并按照要求统一进行公示。各市、县均按照《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飞行检查制度》要求,制定出台符合各自实际的飞行检查制度,保证了飞行检查在该省畜禽屠宰环节的顺利组织实施。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结果查处和跟踪
  
  该省将飞行检查分为例行检查、重点检查和跟踪检查三种,要求各级畜牧兽医局除开展好例行检查外,加大重点检查和跟踪检查力度。明确重点检查的畜禽屠宰企业范围,包括:1.被举报涉嫌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的企业;2.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情况的企业;3.中央、省级媒体曝光的企业;4.农业部、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检测发现涉嫌不合格畜禽产品企业;5.日常监管发现存在产品质量严重问题或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省畜牧兽医局加大市、县对属于“重点检查的畜禽屠宰企业”范围屠宰企业飞检查处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对涉及跨市地的线索清楚的大案要案由省畜牧兽医局直接组织飞检。2015年7月,省畜牧兽医局直接对50家畜禽屠宰企业抽检“瘦肉精”;2016年7-8月份,省畜牧兽医局对年初以来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计委畜禽产品抽检通报问题较多的8个市随机抽取32家畜禽屠宰企业进行产品抽检。对发现问题企业,督导有关市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各市、县(市、区)均按照《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飞行检查制度》要求全面组织飞行检查,并完成辖区内飞检企业数量任务:菏泽市对飞检中发现的一家含“瘦肉精”生猪屠宰企业给予停产整顿一周等处罚;聊城市对飞检中发现的三家水分检测超标生猪屠宰企业给予罚款等处罚;临沂市将在飞检中发现的数量巨大伪造检疫证明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拘留3人,已移送法院起诉。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发挥联合执法合力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主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飞检,发挥部门合力,对涉畜禽产品所有环节实施无缝监管,畜禽屠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和效果明显增强加大。2016年12月上旬,省畜牧局兽医局联合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省级羊肉“瘦肉精”线索摸排和违法犯罪行为打击行动,对德州、东营、济南三市7个大型肉类批发市场进行摸排,共抽取羊肉样品90批次,所有样品均进行七项“瘦肉精”的确证检测,将经实验室确认的抽检不合格样品线索直接移交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2017年4月20日凌晨,根据掌握线索,省畜牧兽医局、省公安厅联合对泰安市泰山区一生猪屠宰场点实施飞行检查,发现现场屠宰的生猪检测出沙丁胺醇阳性物质,连夜送往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实验室确认,在确认为阳性后,公安机关立即刑事拘留涉嫌生猪代宰户4人、取保候审2人。滨州市畜牧兽医局与市公安局建立打击畜牧行业违法犯罪协作联动工作机制。青岛市畜牧兽医局与食药、公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和私屠滥宰行为的通告》,2016年联合公安执法27次,捣毁私屠滥宰窝点16个,移送涉刑案件5起,刑拘7人。济宁市坚持畜牧、公安两部门联合查处摸排掌握的较大私屠滥宰违法行为,2016年联合端掉4处私屠滥宰大窝点,直接涉案金额150多万元,捣毁私屠滥宰窝点13个,移交公安部门案件3起。淄博市接受省畜牧兽医局移交的“举报博山区私屠滥宰案件”后,立即与市公安局进行对接,核实线索后对私屠滥宰业户进行迅速打击,当场抓获违法人员14名、取保候审4名,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初步统计,自2015年11月《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飞行检查制度》出台至2017年3月底,该省各级畜禽屠宰监管和执法部门共飞检畜禽屠宰企业1400多家次,发出整改要求400多家次,行政处罚176家,移交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违法犯罪线索87个,与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飞检300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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