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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网民投诉某养猪场污染环境 官方:将加强监督管理

来源:人民网 2016-12-26 13:50:22| 查看:

  “某养猪场占用坡地约30亩,养猪3千头,距周围最近的村民住宅约为35米。几多年来,一直困扰附近村民,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近日,一名海南网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发帖称,养猪场长期臭气熏天,排出来的污染物未做任何处理,污染水源,影响附近村民住宅饮用水。多次沟通无果,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此问题,尽早整治。
 

  对此,海南省万宁市环保局作出回复表示,根据环评报告书和现场调查,该养猪场在建设时要求它的卫生防护措施距离为500米。在建成投产时,周边500米范围内均为荒坡地,无居民居住,场址远离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景观区等需特殊保护的区域且周边2Km范围内无地表水体。现附近陆续有3户居民在卫生防护范围距离内建房居住,其中最近一户为南侧200米左右。该养猪场已经按照环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海南省万宁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对养猪场加强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管理。
 

  【网民留言】
 

  某养猪场占用坡地约30亩,养猪3千头,距周围最近的村民住宅约为35米。几多年来,一直困扰附近村民,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养猪场长期臭气熏天,排出来的污染物未做任何处理,污染水源,影响附近村民住宅饮用水。多次沟通无果,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此问题,尽早整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凤华园养猪场,距离最近居民约35米,养猪场生产的污染物未经任何处理,污染物污染水源,影响附近居民饮用水等情况不属实,根据环评报告书和现场调查,该养猪场在建设时要求它的卫生防护措施距离为500米。在建成投产时,周边500米范围内均为荒坡地,无居民居住,场址远离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景观区等需特殊保护的区域且周边2Km范围内无地表水体。现附近陆续有3户居民在卫生防护范围距离内建房居住,其中最近一户为南侧200米左右。该养猪场已经按照环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猪舍采取粪尿干湿分离和人工清粪,猪粪定时清理并及时清运至猪粪堆积池经全封闭发酵堆肥后用作果园、农田、蔬菜地等肥料,主要场区内雨污分流,污水道进行封闭遮盖,四周加强道路硬化以及绿化,废水通过沼气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农业灌溉利用,没有外排,对环境无污染。 2016年10月24日,该猪场委托第三方海口恒科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证书号162112050114)对猪场的废水、废气、地下水等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制达到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0)III类标准,臭气浓度最高为18mg/m3,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的标准,废水中的化学需养量、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五日生化需氧量等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值。 2016年11月21日,万宁市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该养猪场废水没有外排,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等均达到国家标准值。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对风华园养猪场加强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管理,一是要求猪场增加猪舍的冲洗次数;二是对要求猪场对产生的粪尿及时清理,以及干粪及时包装运送等措施,以减少臭气影响周边环境。
 

  【网民留言】
 

  加钗农场领导不为民落实保障性住房,加钗农场拟建的二期保障性住房,在2013年就以把房款收了,至今快4个年头了,还未交付给职工群众,多次询问农场,都以施工进度慢,农场也没有办法,导致大部分职工在外租住房屋达3年,本来职工的收入就不高,已经支付房款,房子一托再托,不能交付使用,导致职工产生租房费用,请政府领导真心实意为民办好事,把好事办成大实事,不再托了,职工群众托不起,希望我们的罗书记在百忙中关心一下我们琼中县加钗农场保障性住房的进度吧,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场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实,我场吉祥花园(A地块)职工保障性住房,2012年9月动工,共10栋400套住房。至今未分房主要原因有:1、工程未全面竣工,10栋住房已竣工验收8栋,另外2栋现已竣工,尚未验收;2、水电未通,不适合分房入住。(农场已将住房供水图纸及预算报水务局,由水务局向县政府申报立项,供电也已报告至供电局);3、农场已经按照《吉祥花园小区职工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分房顺序公示,现正核实相关人员信息,核实准确后便可进入分房阶段。
 

  【网民留言】
 

  1、老城区域的天空脏,该天空中漂着水泥厂和玻璃厂的硅酸盐粉沫,还有饲料厂散发的鱼腥味;2、老城道路和街道到处是被车走后扬起的粉尘和泥砂;3、道路到处被挖断,应该尽快解决。望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您所反映的老城经济开发区空气中存在水泥厂、玻璃厂的硅酸盐粉沫,和饲料压的鱼腥味,以及由于开发区的扬尘问题,我局已对该问题进行调处。根据澄迈县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的数据,老城经济开发区12月12日AQI为44(优), PM10为44( ug/m3),PM2.5为16( ug/m3);12月13日AQI为47(优),PM10为47( ug/m3),PM2.5为18(ug/m3),12月12及13日空气质量等级均为一级;开发区产生废气的企业主要有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海南中航特玻材料的限公司、永安正大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老城饲料加工厂等21家,我局自2016年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以来,老城经济开发区环境网格化监管人员加大对开发区工业企业的环保监管力度,我局对开发区的企业及检查人员开展双随机抽查,对开发区工业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2015年2 月,永安正大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老城饲料加工厂由于存在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我局对其虾料生产线予以查封; 2016年1月至今,我局已对海南中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中航特波材料有限公司等10家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工业企业立案查处;对于道路扬尘及泥沙问题,我局已将该问题告知开发区城管局,该局将加大对道路扬尘及泥沙问题的执法力度。目前为止,我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仍保持100%。今后,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环保监管,对企业违法及时进行严厉查处;确保企业守法经营,污染物达标排放。感谢您对澄迈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如您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请及时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及时制止并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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