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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生猪养殖骗补 可恨!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蚕食惠民政策

来源:中国养猪网 2015-07-29 09:02:42| 查看:

中国养猪网讯:

  2015年7月27日,新华社曝光广东省梅州市检察机关今年查办“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中央专项补贴”职务犯罪,截至7月初已立案侦查31件31人,涉及专项补贴资金超过7000万元。
 

  据了解,在申报生猪补贴的材料中,有处院子名为“福生养猪场”,规模为“每年出栏超过2000头猪”,获得了50万元的国家补贴资金。可事实上,所谓的猪场一头猪也没有,也没有一点猪场的味道。这条线索牵引着检察机关对生猪补贴存在问题的关注,继而引发了一场打击生猪补贴职务犯罪的反腐风暴。
 

  据说,梅州检察机关历年来查办案件中办案规模最大、查处范围覆盖最广、查处人数最多的系列案。立案查办的涉案人员多是县级畜牧、农业、发改等项目补贴主管部门领导,具有较集中的项目分配权和审批权,其中多数涉嫌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少数涉嫌受贿和贪污。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涉案金额从30万元到150万元不等,贪污、受贿罪涉案金额(含非法所得)从5万元到60万元不等。涉及人员之多,系列案件之奇葩,令人汗颜。
 

  我国从2007年开始,就已经出台生猪规模化养殖政策,对符合规范化养殖、需要改扩建的养猪场进行资金扶持。2014年,广东省的补贴资金规模达1.2亿元,其中每年广东省下拨给梅州市的生猪补贴额度约1000万元。国家的补贴政策虽好,执行层面却滋生弄虚作假,乱象横生。此次反腐风暴固然大快人心,让人吐槽,但其背后的事因,也非常值得深思。
 


 

  原因一:补贴政策未公开透明化,消息公开渠道窄
 

  广东很多地区如肇庆、韶关和阳江等地已出现过类似的“生猪补贴”腐败,却屡禁不止。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赖建华说,生猪补贴等惠农项目资金虽有按规定公示,但往往局限在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地方媒体等少数渠道,作为真正的养殖户,他们没有空不可能天天盯着这些少数网站的政策变动。
 

  一项良好的惠民政策,应真正把政策宣传进村,让人们群众悉知。并且最好能到镇到村张贴信息通告,让广大群众对有多少扶持政策和资金、能给什么人、都给了谁、给了多少等情况都一清二楚。才不会出现官知民不知的缺乏沟通的乱象,最终导致政策被少数失职公务人员所利用,而真正的养殖户却未享受到政策的福利。
 

  原因二:缺乏外部监管牵制,没有实地考察
 

  一些畜牧相关部门作为专项资金的主要负责部门,全程参与初审、申报、审核、验收等一系列环节,就好比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给自己打分,没有另一方的外部监管牵制,才给部分公告人员留有作案的足够空间。
 

  虽然政策发起时有规定,生猪补贴须经过申请、审批、公示、验收等多个环节,县级管理部门上报后还有省市两级审查。但在实际操作中,选中哪些养殖场、审查验收是否通过,基本都由县一级管理部门说了算。地市和省一级只是按程序走流程,很少会去逐个项目实地审查,多数只是看着厚厚的资料,根据名单下拨资金。从理论上来看,各种监管措施都齐全,但实际上,条条框框的规定几乎等同于摆设,在执行监管上根本不起作用。
 

  真正起作用的监管应该有第二方、第三方,甚至更多方的介入,多方部分互相制约,互相牵制,让部分公务人员有贼心,也没贼胆。当然,对补贴符合要求的养殖场要有多次的实地考察,甚至可以是以暗访的方式,突然“袭击”也不为过。这样,才能让一项好的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原因三:部分公务人员缺失良好的职业操守,自制力不足
 

  由于政策层面和执行层面等环节考虑不周,导致部分相关公务人员有机可乘,滋生邪念。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按规定严格执法办事,而不是利用职务之便,刻意参与材料作假、违规申报、收受贿赂,有失职业道德。
 

  但同时也应该重视,公务人员自身素养的提高。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公务人员,应严于律己,处处为人们群众着想,能抵制住金钱的诱惑,拒绝受贿行贿,拒绝使用权力之便,滥用私权。
 

  一项好的惠民政策,要正在落地执行好,才叫真的好。对于生猪补贴来说,未来防止编造虚假申报材料、新建猪场违规申报等乱象的发生,公务执行部分应该信息通过严格实地多重审核,使信息公开透明化。尽量让养猪人人人知晓,外加严格实用的监管机制,不给编造虚假材料生存的土壤,不给违规申报猪场机会,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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