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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首发,浙江解封后再发,全国跨省调运几乎停滞

来源:博亚和讯 2018-10-23 08:58:48| 查看: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10月21日发布,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发生生猪非洲猪瘟疫情。疫点为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牛场镇一养殖场和母享镇一养殖专业合作社,牛场镇养殖场存栏生猪804头、发病298头、死亡298头,母享镇养殖专业合作社存栏生猪353头、发病247头、死亡247头。
 
疫情在全国分散发生,新发地区不断出现,目前养殖端对疫情形势悲观情绪渐增,地区性恐慌情绪此起彼伏。养殖端生猪出栏积极,主产区疫区生猪被动压栏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10月22日发布,浙江省台州市发生生猪非洲猪瘟疫情。疫点为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一养殖专业合作社,该养殖专业合作社存栏生猪2280头、发病56头、死亡56头。
  
  截止10月22日,全国已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已达44起,ASF疫情涉及10省1直辖市,分别为辽宁(18起)、河南(2起)、江苏(2起)、浙江(2起)、安徽(8起)、黑龙江(2起)、内蒙古(4起)、吉林(2起)、天津(1起)、山西(1起)、云南(2起)。
  
  “目前疫情省相邻14省2直辖市暂停活猪跨省调运,分别为河北、山东、甘肃、宁夏、陕西、山西、江苏(解封疫区省)、福建、江西、湖北、广西、贵州、四川、西藏、北京、上海。
  
  云南发生疫情,全国,禁止跨省生猪调运省份再增5省;浙江温州乐清市疫区在10月15日解封,福建生猪恢复调运,江苏连云港、无锡疫区分别于10月4日、17日解除封锁,由于安徽疫区未解封,浙江、江苏生猪仍跨省调运仍受限制;而10月22日浙江再次发生疫情,福建活猪再次被禁运。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29号)》规定:生猪及其产品调运不得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发生疫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受威胁区以外地区生猪及其产品的调运等,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限制省内生猪调运。发生疫情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市(地,以下简称“市”)、省,暂停生猪调出本县、本市、本省,关闭省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有2个以上(含2个)县发生疫情的市,暂停该市所辖各县生猪调出本县。有2个以上(含2个)市发生疫情的省,暂停该省所辖各市生猪调出本市。

  2、规范生猪产品调运。有1起疫情的县,暂停该县生猪产品调出该县所在市,暂停该市所辖其余各县生猪产品调出本省;有2起以上(含2起)疫情的县,暂停该县生猪产品调出本县,暂停该县所在市所辖其余各县生猪产品调出本市。有2个以上(含2个)县发生疫情的市,暂停该市所辖县生猪产品调出本市。有2个以上(含2个)市发生疫情的省,暂停该省所辖市生猪产品调出本省。

  3、强化屠宰管理。发生疫情的县,暂停生猪屠宰活动。生猪屠宰企业经彻底消毒、环境样品和猪肉产品检测合格,并经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
  
  根据农业农村部9月11日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的通知》相关规定,与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省相邻的省份暂停生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调运,并暂时关闭省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暂停时间从任一相邻省发生疫情至其全部相邻省疫情解除封锁前。
 
  点评
  
  从非洲猪瘟疫情的发展情况来看,防控疫情发展难度较大,疫情在全国分散发生,新发地区不断出现,目前养殖端对疫情形势悲观情绪渐增,地区性恐慌情绪此起彼伏。养殖端生猪出栏积极,主产区疫区生猪被动压栏,呈现生猪供大于求状态,猪价持续下跌,由于主产区生猪产品的对接,南方主销区供给有所缓解,高价区猪价逐渐下调回稳,新发疫区难逃猪价下跌的风险。全国目前仅新疆、青海、重庆、湖南、广东、海南等少数地区活猪可跨省调运,全国调运几乎停滞,未来猪价区域分化现象或继续增加,区域供给不平衡或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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