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药经销商论坛邀请函
来源:中国执业兽医网 2014-08-11 18:11:55| 查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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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经销商联盟条例 |
1.联盟的宗旨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兽药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协助政府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我国建设完整高效的畜牧产业链和成熟健康的市场,维护行业和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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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盟的性质 中国兽药经销商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积极投身于兽药产业,从事兽药产品的销售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机构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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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盟的业务范围 (一)促进兽药经销商内部及在金融、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协调联盟成员之间的关系,提高经销商与企业的谈判能力,建立并完善兽药销售产业环节; (二)推动制定兽药经销商的行业标准,推动产品认证、质量检测等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开展对兽药经销商发展情况的调查、统计、研究,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反映成员的愿望和诉求,提出产业发展建议,为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依据; (四)组织联盟成员推动兽药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搭建兽药经销商共享信息、培训交流的平台,促进产业资源有效利用,对外开展咨询服务和人才培训等活动; (七)组织联盟成员防止行业不正当竞争,积极应对行业纠纷; (八)开展有益于兽药经销商发展的公益事业; (九)行业公共事件的防范与应对,维护行业声誉以及行业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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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入联盟的条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或准备从事兽药的销售、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机构,承认本章程,均可向联盟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为联盟正式成员,享受联盟成员权利,承担联盟成员义务。 1、加入联盟的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以及GSP认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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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发起兽药经销商联盟,意为联合兽药经销商的力量,壮大队伍,为销售商共谋福利。 2.加入联盟以自愿为原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企业加入联盟。 3.加入联盟费用: 副理事长单位2000元(每省限1名); 理事单位1500元(每省限5名); 普通1000元(名额不限)。 联盟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联盟大会监督,联盟费用向会员公开。 4.此表可在http://zt.hc99.com/sy/进行下载,请用A4纸打印并认真填写;也可以直接填写电子版发送到联盟邮箱zgjkyzw@sina.com。 5.请将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中国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西路6号BDA国际广场C座5层。 6.联系方式:400-693-5818 010-59195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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