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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十三届养猪产业博览会(广州)的通知

来源:养猪信息网 2017-06-06 15:07:53| 查看:

广东省养猪行业协会
  
广东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粤猪协[2017]1号
  
 
关于举办第四十三届养猪产业博览会(广州)的通知
  
 
  为全面加强行业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展示养猪业名优产品,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推广,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会会同广东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共同举办的第四十三届养猪产业博览会(广州)将于2017年6月16~18日在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举行。
  
  届时将举办养猪技术论坛、种猪展销与拍卖、养猪产品展示、健康养猪技术比赛等系列活动。本届博览会将继续秉承历届养猪产业博览会的成功经验和办会理念,以推动养猪产业发展、服务养猪人为己任,为参会企业和参会人员打造全方位的交流平台,提供优质的服务。竭诚欢迎各界人士莅临本届博览会参展、交流和指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研讨会内容
  
  布展:2017年6月14~15日(请在16日前布展完毕,以免会议期间造成不便)
  
  博览会:2017年6月16~18日
  
  种猪拍卖:2017年6月18日上午9:00~12:00
  
  (会议议程见附件1)
  
  二、会议地点
  
  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广州市天河区龙洞柯木塱南路25号,公交广汕路龙发厂站;地铁6号线高塘石站A出口)。
  
  6月16日8:30时起在报到处领取资料。
  
  三、参展方式
  
  1.为做好本届博览会的筹备工作,原参展客户如需保留展位,请于2017年5月20日前,将参展回执(详见附件3)以传真或邮件方式报至秘书处,并于5月25日前将展位费用汇至组委会指定帐号,逾期仍未确认或未缴费的单位视其自动放弃原展位。
  
  2.有意参展的新客户请通过传真、邮件及电话方式报至秘书处,具体展位安排将根据原参展客户确认情况进行安排。
  
  四、费用
  
  1、我会为参展商提供展位、会刊、室外广告及产品冠名等服务,具体种类及收费标准见附件2。
  
  2、参会人员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自理(6月16~18日中午博览会现场有指定快餐公司提供快餐)。
  
  3、参加种猪拍卖与投标的人员请备押金3000元。
  
  4、展位费用请汇入以下帐号(用私人名称汇款的单位请务必在底单上注明公司名称并传真或电话告知协会秘书处,以便及时查收款项出具发票)。
  
  收款单位: 广东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开户银行: 广东省广州市农行沙河支行
  
  帐 号: 44056601040003327
  
  汇款用途: 技术服务费
  
  *所有相关费用的发票开具内容均为:技术服务费。
  
  五、会议交通
  
  会务组将安排大巴往返燕岭大厦与会议地点,具体安排如下:
  
  6月16日、17日上午08:30由燕岭大厦出发至会议地点,下午17:00由会议地点返回;6月18日上午08:30由燕岭大厦出发至会议
  
  地点,中午12:00由会议地点返回。
  
  六、住宿推荐
  
  1.燕岭大厦:020-37232288(组委会指定专车接送点);2.凤凰山宾馆:020-87028998;3.汇东假日酒店:020-87032888;4.晨悦酒店:020-22023888;5.广州晨龙酒店:020-37088168;6.嘉福丽晶酒店 :020-37212188;7.广东省农业机械化培训中心酒店:020-38480626;8.拉菲尔商务酒店:020-62903988(酒店专车接送)。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辉云 李凤霞 陈冰凌 余思灵
  
  电 话:020-37289059 37245496
  
  传 真:020-37245496
  
  邮 箱:gdpia@163.com
  
  网 址:www.gdswine.org (养猪信息网)
  
广东省养猪行业协会              广东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
  
第四十三届养猪产业博览会(广州)报告议程
  
(2017年6月16~18日)
关于举办第四十三届养猪产业博览会(广州)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四十三届养猪产业博览会(广州)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四十三届养猪产业博览会(广州)的通知
  
  注:部分议程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2:
  
第四十三届养猪产业博览会(广州)服务种类及费用
关于举办第四十三届养猪产业博览会(广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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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第四十三届养猪产业博览会(广州)
  
参 展 回 执
关于举办第四十三届养猪产业博览会(广州)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四十三届养猪产业博览会(广州)的通知
  
  注:本回执请于2017年5月15日前回传至协会秘书处(020-37245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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